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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及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http://www.qiannan.gov.cn/uploadfiles/201607/28/2016072815470742273134.xls

现将黔南州统计局2015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开展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重大州情州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州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对全州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等;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为确保全国统一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中央级统计业务费主要用于我州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完成国家布置的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基本单位统计,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劳动统计,环境综合统计,社会综合统计等。

2.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统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设计管理科)、农业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固定资金统计科。

黔南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黔南州统计普查中心、黔南州统计抽样调查中心、黔南州统计执法支队、黔南州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中心(黔南州计算站)。总编制数为40人,行政编制17人,参公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23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5,719,162.55/6,149,428.5) 100%=93%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4,303029.57/5,719,162.55) 100%=75%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1381258.08/5,719,162.55) 100%=24%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1,381,258.08/28=49330(元)

5.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481,697.95/5,635,028.5) 100%=8.5%

6.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

=(1,381,258.08/1,417,823.00) 100%=97%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27,126.91/287,000.00)100%=79%

三、收入来源

我局2015年收到财政拨款6,149,428.50元, 上年结余51,432.00元,累计收入6,200,860.50元,本年支出5,719162.55元,收支结余481,697.95.00元。(其中:工伤保除973.23元;生育保险1199.62元;统计抽样调查179,525.10元;工业信息产业支持300,000.00元)。

四、支出构成

(1)财政拨款2010501(行政运行)3,639,250.04元,支出3,639,250.04元。

(2)财政拨款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200,000.00元,支出20,474.90元,结余179.525.10元。

(3)财政拨款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4,400.00元,支出14,400.00元。

(4)财政拨款2080304(工伤保险)7,183.00元,支出6,209.77元,结余973.23元。

(5)财政拨款2080305(生育保险)8,520.00元,支出7,420.38元,结余1,199.62元。

(6)财政拨款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86,589.00元,支出86,589.00元。

(7)财政拨款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99,821.00元,支出99,821.00元。

(8)财政拨款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300,000.00元,没有支出,结余300,000.00元。

(9)财政拨款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818.00元,支出1,093,818.00元。

(10)财政拨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257,453.00元,上年结转51,432.00元共计308,885.00元,支出308,885.00元。

(11)财政拨款2210203(购房补贴)442,285.46元,支出442,285.46元。

2015年度严格执行预算,年终预算决算基本相符。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5年,本单位发生出国(境)5人次, 2014年没有预算安排,2015年增加的原因:一是参加贵州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赴港统计管理与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二是参加贵州省统计局组织的赴美国执行在数据在政府统计中的应用培训班。共计经费支出65,97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5年,本单位没有新购置车辆。拥有公务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18,257.91元。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900人,共计经费支出42,949.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黔南州统计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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