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南州统计局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开展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州重大州情州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州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对全州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等;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为确保全国统一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中央级统计业务费主要用于我州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完成国家布置的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基本单位统计,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统计,能源统计,劳动统计,环境综合统计,社会综合统计等。
2.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统计局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与统计设计管理科)、农业统计科(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固定资产统计科。
黔南州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黔南州统计普查中心、黔南州统计抽样调查中心、黔南州统计执法支队、黔南州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中心(黔南州计算站)。总编制数为40人,行政编制17人,参公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2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614.94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649.76万元,比上年增加34.82万元,同比增长5.66%,其原因是:人员工资等增加。
2.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571.92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638.29万元,比上年增加66.37万元,同比增长11.60%,其原因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2. 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
(三)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638.29/649.76) ╳100%=98%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100%=(414.59/638.29) ╳100%=65%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67.66/638.29) ╳100%=11%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676619.4/29=23331(元)
5.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59.43/697.71) ╳100%=8.5%
6.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
=(67.66/140.18) ╳100%=48%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6.82/32)╳100%=84%
三、收入来源
我局2016年收到财政拨款6,497,606.31元, 上年结余479,525.10元(统计抽样调查179,525.10元;工业信息产业支持300,000.00元),累计收入6,977,131.41元,本年支出6,382,852.92元,收支结余594,278.49元。(其中:2010501——行政运行66.60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485,871.71元,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9,742.14元,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5,000.00元,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33,598.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6,382,852.92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77,985.96元:
(1)行政运行支出3,521,091.2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42,232.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6,619.40元;对个体和家庭的补肋支出902,239.00元);
(2)专项普查活动支出(第三次农业普查)514,128.29元;
(3)统计抽样调查支出(《黔南经济要要情》、《领导干部手册》编印等)179,525,10元;
(4)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住户调查、统计年鉴等)600,257.86元;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津贴补贴、奖励金)762,983.5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6.00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716.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肋支出8,225.00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肋支出8,225.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600.96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098.00元;公务员医疗补肋支出95,503.00元);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6,402.00元(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266,402.00元);
5.住房保障支出323,698.00元(住房公积金323,698.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财政拨款2010501(行政运行)3,521,157.81元,支出3,521,091.21元。结余66.60元。
(2)财政拨款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000,000.00元,支出514,128.29元,结余485,871.71元。
(3)财政拨款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660,000.00元,支出660,257.86元,结余59,742.14元。
(4)财政拨款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5,000.00元,支出0元。结余15,000.00元。
(5)财政拨款2080304(工伤保险)8,225.00元,支出8,225.00元。
(6)财政拨款2080305(生育保险)7025.38元,支出8,225.00元。
(7)财政拨款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99,098.00元,支出99,097.96元。
(8)财政拨款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95,503.00元,支出95,503.00元。
(9)财政拨款2150510(工业和信息产业) 上年结转300,000.00元,支出266,402.00,结余33,598.00元。
(10)财政拨款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983.50元,支出762,983.50元。
(11)财政拨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323,698.00元,支出323,698.00元。
(12)财政拨款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 上年结转179,525.10元,支出179,525.10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公务用一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合计 |
2015 |
118,257.91 |
42,949.00 |
65,920.00 |
227,126.91 |
2016 |
99,923.71 |
22,765.00 |
40,275.00 |
162,963.71 |
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州统计局公车管理规定,车辆用油和过路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压缩接待标准,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今年减少出国出境支出原因:出国出境培训减少所至。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 | |
2015 |
32,190.00 |
2016 |
85,044.00 |
由于2016年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召开各项统计专业会议,使会议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 | |
2015 |
95,081.00 |
2016 |
177,589.00 |
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和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参加省和州组织的各种培训,使今年培训费较去年有所增加。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关于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关于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原有车辆由政府统一处置和报废后,政府批准新购置车辆1辆。现拥有公务车2辆(轿车1辆;待报废面包车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99,923.71元。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因公出国(境)4人。其中: 一个是参加省统计局组织赴新加坡进行"政府在数据暨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培训(1人);一个是参加贵州省统计局组织赴香港参加统计业务培训(3人),比上年少1人,本年共计经费支出40,275.78元。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560人,共计经费支出22,765.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经州政府批准,采购小轿车1辆。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等)一批,经费支出254,038.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初数1,756,658.64元,本年增加固定资产354,038.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车辆处置和报废资产)995,517.00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115,179.64元(其中:在用轿车1辆,待报废面包车1辆)价值291,500元;其他在用固定资产823,679.64元。
九、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统计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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