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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州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接收上级移交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统筹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接收安置在黔南州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的伤残初评上报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和措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全国及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全州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信访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11)、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加快组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的通知》(贵改办发﹝2018﹞35号)和《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8﹞116号)文件精神,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同年12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

3.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5月从龙里县委转隶主要领导1人,州直单位转隶副局长3人;2019年10月分别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转隶10人至单位,其中在职公务员4人、退休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3人为州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编制,2人为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2019年12月军转干部安置1名,士兵安置1名(实际为2019年7月安置)

4. 黔南州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工作目标

为全州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及病故遗属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及病故遗属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相关服务工作(含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无军属职工),负责经费的核算、申报、核拨,军休干部增资核定、生活扶助、医疗保健、生活待遇费用核发;全州军队干部病故后善后事宜(含向军队申报经费);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及参加相关活动;完成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按月及时发放军休干部生活费等,确保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应享尽享,按时保质的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4个科室,下属3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黔南州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947.0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947.01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黔南州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为原州民政局下属军休中心及州军干所合并单位。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0.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6万元,占12.8%;项目支出924.69万元,占8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946.1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946.11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黔南州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为原州民政局下属军休中心及州军干所合并单位。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45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黔南州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为原州民政局下属军休中心及州军干所合并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科目(类)支出1034.63万元,占97.57%;201科目(类)支出14.81万元,占0.79%;221科目(类)支出7.24万元,占0.6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88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6.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款项指标于2019年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及时拨付。其中:20828科目(类)退役安置761.6万,20899科目(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

(1)201科目(类)20128科目(款)01科目(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208科目(类)20805科目(款)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01科目(退役士兵安置项)。当年预算为673.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未完成原因为:此款项指标为2019年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及时拨付。

(4)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02科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当年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03科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当年预算为123.96万元,支出决算为73.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8.97%。未完成原因为:此款项剩余指标为2019年12月底下达,当年未能及时拨付,结转下年。

(6)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04科目(2080904项)。上年结转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上年结余的100%。

(7)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05科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当年预算为78.58万元,支出决算为76.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97%。未完成原因为:当年结余。

(8)208科目(类)20809科目(款)99科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04%。未完成原因为:此款项剩余指标25万为保险接续资金州级留存使用资金,年底拨付。

(9)208科目(类)20828科目(款)99科目(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27%。未完成原因为:当年结余。

(10)208科目(类)20899科目(款)01科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8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2.18%。未完成原因为:此款项剩余指标76.7万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资金,年底拨付指标,结转下年。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98万元,比上年增加27.98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我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万元,占99.69%,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4.79万,2019年产生运行维护费3.11万;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31%,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我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无2018年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运行汽油费、过路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具体是:接待部分县市局公务人员工作用餐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9万元,主要是:接待部分县市局公务人员工作用餐费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2018年增加6.87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无2018年数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下属事业单位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单位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但我单位一直以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为准则,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下达文件规定,对财政拨入资金分项核算,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按照“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严格管理,同时遵循“谁经手,谁负责”原则;涉及重大事项的项目资金的划拨、分配、使用或大额资金开支,要求必须由资金申请人报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化。

我单位将在以后的年度中,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预算、决算、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预算安排,但有2019年决算数据。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二十)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二十一)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二十二)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二十三)208(类)09(款)05(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映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二十六)208(类)28(款)01(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208(类)28(款)99(项)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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