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配合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和实施全州防治艾滋病规划和措施。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助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负责拟订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促进全州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及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编报州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制定实施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15.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6.制定实施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17.承担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承担中共黔南州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州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2016年末,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我委内设机构为12个,即: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政工人事科(人才工作办公室)、规划与信息科、宣教法制信访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药政医管科(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科)、卫生计生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出生缺陷干预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目标管理监督科、财务科。下属事业单位9个,即: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疾控中心、州中心血站、州卫生监督局、州妇幼保健所、州计生指导所、州计生药具站、州计生培训中心。
(三)人员情况。我委2016年末在职在编为52人(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15人),离休3人,退休35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3448.96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4071.25万元,比上年增加622.29万元,同比增长18.04%,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卫生计生事务专项项目支出增加。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3889.91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4054.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4.69万元,同比增长4.23%,其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4071.25万元/880.73万元) ×100%=462.26%
2.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100%=(1001.06万元/4071.24万元) ×100%=24.59%
3.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227.73万元/4071.24万元)×100%=5.59%
4.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2277389.34/90=25304.33(元)。
5.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18.66万元/880.73万元) ×100%=2.12%
6.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227.74万元/253.62万元)×100%=89.80%
7.“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45.93万元/120万元)×100%=38.28%
三、2016年收入来源情况
我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071.25万元,上年结余1511.76万元,累计收入5583.01万元,本年支出4054.6万元,收支结余1528.41万元。
四、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委一般财政公共预算支出405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81万元,占总支出的30.31%。项目支出2825.79万元,占总支出的69.69%。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占比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
合计 |
4,054.60 |
1,228.81 |
2,825.79 |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2.76 |
2.76 |
|
0.07%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1.56 |
141.56 |
|
3.49% |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47 |
0.47 |
|
0.01%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1.62 |
1.62 |
|
0.04% |
|||
2080305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1.67 |
1.67 |
|
0.04%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09 |
12.00 |
0.09 |
0.29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942.23 |
942.23 |
|
23.24% |
|||
2100199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
318.03 |
|
318.03 |
7.84% |
|||
2100299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666.00 |
|
666.00 |
16.43%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15.95 |
|
15.95 |
0.39%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905.57 |
|
905.57 |
22.33%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3.50 |
|
3.50 |
0.09%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37.21 |
|
37.21 |
0.92%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80 |
21.80 |
|
0.54%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0.18 |
0.18 |
|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57 |
20.57 |
|
0.51% |
|||
2100510 |
疾病应急救助 |
155.00 |
|
155.00 |
3.82% |
|||
2100699 |
其他中医药支出 |
0.14 |
|
0.14 |
|
|||
2100716 |
计划生育机构 |
20.00 |
|
20.00 |
0.49%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166.75 |
|
166.75 |
4.11%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558.14 |
25.58 |
532.55 |
13.77% |
|||
2109901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00 |
|
5.00 |
0.1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8.38 |
58.38 |
|
1.44% |
五、相关费用与2015年对比变化分析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州卫计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74万元,2015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42.23万元,比2015年增加85.51万元,增加60.1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加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电梯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年度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 |
公务接待费(万元) |
因公出国(境)支出(万元) |
合计 (万元) |
2015年 |
58.92 |
5.61 |
3.31 |
67.84 |
2016年 |
29.77 |
16.17 |
0 |
45.93 |
车辆运行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单位车辆由10辆减少为4辆。
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我委工作任务增加及建州60周年接待国家、省等嘉宾增加的接待。
出国出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我委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万元) | |
2015年 |
22.73 |
2016年 |
6.14 |
2016年严格执行州有关会议相关规定,精简会议,故会议费较上年减少。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万元) | |
2015年 |
145.29 |
2016年 |
42.46 |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关于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关于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委公车为4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9.77万元。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人数3人。2016年,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支出16.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州庆对口服务接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计算机、空调、复印机、电梯等)及信息系统及软件等采购共计316.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初数244.07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244.07万元。占用房屋8104.83平方米,车辆4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表).xls
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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