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州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提出加强全州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13.负责贯彻实施《中医药法》,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安排部署;负责全州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以及中西医结合等业务指导;组织拟订全州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参与制定全州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黔南中医药民族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建议和落实措施;牵头组织民族民间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和提高工作;牵头组织中医民族医药资源普查、民族医药保护发展、中医药推广应用、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等工作。
14.负责全州医疗事故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15.负责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责调整。
(1)将原州卫生计生委、原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原州安全监管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州卫生健康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州卫生健康局。
19.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黔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州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州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州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州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州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州市场监管局会同州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州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局、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10个科室,下属3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黔南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黔南州卫生健康考试培训和信息中心、黔南州卫生健康指导中心(黔南州干部保健服务中心)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4,519.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083.25万元,增长125.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黔南州卫生计生考试培训中心与我单位合并账务;政府会计制度实施,黔南州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并入局机关大账。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8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4.77万元,占66.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4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1.85万元,占21.21%;项目支出7,362.61万元,占78.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49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057.94万元,增长47.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黔南州卫生计生考试培训中心与我单位合并账务;本年度转拨下属单位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约28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近1200万元。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72.63万元,增长115.4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黔南州卫生计生考试培训中心与我单位合并账务;本年度转拨下属单位各级专项补助资金约280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近12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科目(类)支出83.65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09.27万元,占1.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8042.12万元,占96.3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12.25万元,占1.3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337.5万元,支出决算为834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1.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0.5万元,支出决算为78.1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黔南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我单位合并账务,2019年3月份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指标划转至我单位,该科目全年总指标5.46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缴费比例按文件下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89.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追加郑茂笙、路振声一次性抚恤金;追加退休一次性补贴及提高退休费比例一次性补贴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5.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3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考试工作经费;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黔南州人民医院和黔南州中医医院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9年床位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黔南州妇幼保健院2016年财力性转移支付“百院建设”资金。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2018年公立医院中央补助资金、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09万元,支出决算为631.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决算数为转拨2018、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4.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2018、2019年重大公共卫生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提升补助资金。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决算数为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决算数为使用上年度结转资金。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9.11万元,支出决算为38.5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部分职能和人员划转黔南州医疗保障局,人员经费一并划转。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18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机构改革,我单位部分职能划转黔南州医疗保障局,经费一并划转。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拨2017、2018、2019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5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决算数为转拨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数为政策性刚性配套经费,配套资金由州级财政直接划拨至县(市)级财政后拨至各县(市)级卫健局,不经我单位转拨。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0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1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61万元,比上年减少36.49万元,降低62.8%,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巡查整改,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73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万元,占93%,比上年减少34.18万元,降低62.97%,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巡查整改,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占7%,比上年减少1.58万元,降低51.03%,减少原因是:巡查整改,压缩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过桥过路费、燃料费等。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具体是:接待下级单位来我单位联系工作的人员或上级检查组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1万元,主要是:接待下级单位来我单位联系工作的人员或上级检查组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8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6.22万元,降低12.2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巡查整改,压缩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年度工作任务:决策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
a.乡村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一是1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目前已有6个完工,4个主体施工,2个基础施工,完成总投资的89.46%、预计2020年底全部主体完工。1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项目已全部完成,目前进度在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贵安新区。二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生线上培训,共计培训各类人员1042名。
b.公共卫生预防能力建设完成情况
一是法定传染病疫情:1-10月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为352.10/10万,同比下降8.03%(发病率全省第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均已成功处置。二是免疫规划:截止目前累计报告接种率94.92%。麻疹病例发生1例(贵定县),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三是重点疾病防治: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率达23.5%。全州重性精神病新检出任务完成率59.33%,报告患病率为4.26‰(目标任务4‰)。结核病报告发病率99.39/10万,较上年同期下降10.07%(目标值8%)。四是爱国卫生及控烟工作:完成福泉市国家级卫生城市资料审核上报,完成7个国家卫生乡镇申报、暗访工作,完成23个省级卫生乡镇的暗访复审工作。州级单位创建无烟政府机关单位6家。五是两癌检查项目:宫颈癌检查项目完成率88.30%,结案率75%;乳腺癌检查项目完成率85.47%,结案率73.8%。六是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放率为94.15%,有效服用率为82.61 %,全年任务完成率84.46%。
c.中医振兴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一是共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215个,覆盖率达到93%;举办了三期基层中医药适应性技术共培训了217人,二是全州现有7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中医名医传承指导老师20人,继承学生40人,获得了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6个,立项资金8万元。获得了2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获得了8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三是颁布实施《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实施细则》。全州中医药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d.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全州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并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动“组团式”帮扶工作向乡镇延伸,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医疗技术人员团队下沉,常见病、慢病服务下沉,大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截至目前12县市共建立21个医共体。二是全州医改重点指标实现‘三升五降’的目标(医疗收入增幅2.79%,医务性收入占比39.82%,较上年同期增加1.48个百分点,卫生材料收入占比9.61%,较上年同期降低0.38个百分点,检查检验收入占比26.77%,较上年同期降低1.72个百分点),医改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三是福泉公立医院“改革模式”得到全面有效推广,扎实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实施精细化管理、薪酬制度改革、现代医院制度建设。长顺县、贵定县、龙里县改革初见成效。四是《都匀地区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方案》已通过州委深改委审定,待印发实施。五是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福利管理试点改革,《都匀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药品供应保障-医药福利管理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六是完成第二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继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获得省级2018-2019年度基药考核第一名,率先在全省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卫生材料集中统一招标成效明显。
②年度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黔南州贯彻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完成公立医院党的建设74项任务(黔南州根据省下达61项任务分解成为74项)。二是全州有35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支部设在科室上得到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入章、议事规则全部完成。
③年度工作任务:党建工作情况。
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黔南州2019年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74项党建重点任务。二是完成党务示范培训工作、共培训党务干部160人次。三是卫健工委共共完成发展对象15名;完成预备党员转正9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32名。四是共开展驻村轮战调研指导工作17人次;投入资金114万元帮助帮扶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五是和州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黔南州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设置和党的全覆盖的通知》,对全州96家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设置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工作进行安排落实。
④年度工作任务:思想建设情况。
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今年以来培训2期300余人,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二是出台《黔南州卫生健康局“亮身份晒实绩”实施方案》,在全州卫健系统开展党员“亮身份晒实绩”活动。三是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州公立医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
⑤年度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情况。
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州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督导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我局紧紧围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为主题,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全州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系统治乱。强化多部门联动,多举措抓好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对虚假宣传行为和虚假违法宣传广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行为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迅速取证并按监督管理职责采取相应执法措施。
⑥年度工作任务:作风建设情况。
完成情况:一是科学设置党支部,引领作风建设。州人民医院将16个科室调整成37个党支部,州中医院将10个科室调整成12个科室,完成原卫生监督局党支部和机关党支部合并工作。二是全面理顺州委卫键工委、州医院党委、州中医院党委和州疾控中心党委的领导关系,制定了州委卫健工委工作职责。三是完成2019年公立医院星级支部创建21个。
⑦年度工作任务:建设节约型机关情况。
完成情况:
一是财务方面制度共修改及完善《黔南州卫生健康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新增《黔南州卫生健康局费用开支标准》等4项制度。二是“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21.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0.50万元,实际发生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33.70万元,实际发生21.61万元。
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公共卫生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13859600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13859600元),全年执行数13859600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一是明确州卫健局公共卫生科、财务科、人口促进科、宣传科、综合执法支队和州级专业指导机构州疾控中心、州妇幼保健院、州中医医院的项目职责。二是调整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专家组由州级和各县(市)专业指导机构的业务骨干人员组成,指导全州项目规范开展。三是制定了《黔南州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指标,围绕“强化激励措施、强化分类培训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强化医防结合,定任务、定考核、定补助”的“五强三定”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各项任务指标达标。
c.产生的效益:全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298.51万份,建档率90.98%,使用率51.95%;有1人持港澳居民证接受项目服务;目前还未向居民开发电子档案;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2%,儿童健康管理率88.63%;早孕建册率85.40%、产后访视率92.32%;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23.6万人,健康管理率69.16%;为24.8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5.7万人,规范管理率74.36%,血压控制率74.05%;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2.75万人,规范管理率72.57%,血糖控制率68.25%;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9万人,规范管理率82.37%;已管理肺结核患者3793人,管理率99.35%;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报告率为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为63.73%和69.68%;全州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数816个,常住人口签约服务率56.63%、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74.7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全州所有项目均达到任务指标数。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93%。
②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15889200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15889200元),全年执行数15889200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一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改出了“福泉模式”。受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表彰奖励,评价为福泉市公立医院改革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推广、可复制的“福泉模式”。作为唯一的县级市参加了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典型经验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委改革办授予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贵州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场培训教学基地”。二是县域医共体改革取得新成效。长顺县、贵定县打破体制机制,实行集团化办医,取得阶段性成效,福泉市、长顺县、贵定县被列为“国家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试点县”名单。三是改革制度体系创建获表彰。“黔南州公立医院改革制度体系的创建”通过中共黔南州委督查考评局组织实施的第三方评估,获政策措施创新一等奖。
c.产生的效益:取得了“一控二升四降两提高”的成效。(一控:区域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增长水平均控制在10%以内。二升:医务性收入提升至40%,高于医改标准5个百分点;反映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的人员支出占提升至46%,高于医改标准11个百分点。四降:参保患者医药费个人自付比例下降至3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门诊、住院人均医药费用逐年下降,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医院药品收入占比25%,低于医改标准5个百分点;卫生材料收入占比19%,低于医改标准1个百分点。两提高:全州三四级手术占比从23%提高至37%,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互联网调查,我州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平均分为93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职工满意度调查平均分为84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互联网调查,我州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平均分为93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职工满意度调查平均分为84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③基本药物制度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460000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460000元),全年执行数460000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2019年,州卫生健康局、州财政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对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90%、基层机构100%按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100%、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国家要求),同时在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c.产生的效益:一是数量指标。全州乡镇卫生院,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覆盖,全州村卫生室,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覆盖。二是质量指标。全州228个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配备的比例达70%以上的有217所,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95.18%;全州228个乡镇卫生院、1443个村卫生室100%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三是时效指标。按要求完成年度内相关工作。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互联网调查,我州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平均分为93分,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职工满意度调查平均分为84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④疾病医疗救助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1796000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1796000元),全年执行数1796000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疾病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是指在我州境内发生的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能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对无法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的患者,医疗机构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核查。对无能力支付患者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等证件或证明,由公安、民政等部门确认的流浪乞讨人员;持有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并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盖章确认的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困难证明。
c.产生的效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实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同时要合理用药,杜绝骗取和套取救助基金行为。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互联网调查,我州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平均分为93分。
⑤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3335734.57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3335734.57元),全年执行数3335734.57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完成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四项制度的目标确认工作及州级需匹配资金的申报。我州对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目标对象和资金进行了确认和预算。农村节育奖对象65718人,新农保补贴个人账户参保金对象54696人,新农保补贴基础养老金对象8560人,城镇奖扶金对象222人。二是做好2019年农村“计生两户”女孩就读高中(中专)经费申报工作;三是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女孩高考加分审、报工作。全州共有265名通过资格审核,其中,独生子女户女孩47名,二女结扎户女孩218名。四是做好农村计生“两户”家庭考生中考加分申报工作,全州共384名符合加分条件,其中,独生子女户考生142名,二女结扎户考生242名。
c.产生的效益:一是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加强奖励扶助政策监管,确保按时发放到位;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强化人口监测,推行网上生育登记,推进标准化母婴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产、儿科及新生儿科建设,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扎实推进“1+7民生工程”,落实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共发放营养包37.8万盒。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计划生育家庭满意度大于等于95.6%。
⑥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38285587.35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资金28313935.5元,其他资金9971651.85元),全年执行数38285587.35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护士执业资格考试3255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420人、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2737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务实践能力考试516人、医师资格综合笔试1795人;免疫规划累计报告接种率94.92%;黔南州公共卫生中心项目给排水安装工程和消防安装工程于2019年6月基本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6.86%(项目目标95%);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截止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7680人,任务完成率96%。全州宫颈癌筛查63637例,完成率84.85%;乳腺癌筛查33689例,完成率88.66%;儿童免费发放营养包166897盒,发放率95.22%,有效服用率80.47% 。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215个,覆盖率达到93%;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长顺县鼓扬镇中心卫生院、都匀市文峰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与当地养老院签订协议,为养老院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导龙里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创建2019年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放率为94.15%,有效服用率为82.61 %,全年任务完成率84.46%;全州新增孕妇23298人,筛查率100%,评估出重点人群(橙红色孕产妇)3176人,各县市对重点人群均进行管理。
c.产生的效益:一是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产、儿科及新生儿科建设,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实现了“一升三降”目标(住院分娩率同比上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同比下降)。二是完善传染病防控、监管和预警等管理机制,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健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着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健康贵州行动,建设“健康黔南”,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3%。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二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的支出。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三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三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三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三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三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尚未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四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四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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