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概况
2.决算公开报表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经州政府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4.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
5.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6.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7.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审议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9.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10.推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11.州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8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0个单位和所属0个单位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828.3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66.53万元,增长37.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目标奖补差、2017年目标基础奖、2017年工资调标补差经费、新增人员工资福利等。
(二)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7.2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51万元,占95.68%;项目支出77.09万元,占4.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827.9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67.82万元,增长37.2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目标奖补差、2017年目标基础奖、2017年工资调标补差经费、新增人员工资福利等。
(五)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5.82万元,增长27.5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目标奖补差、2017年目标基础奖、2017年工资调标补差经费、新增人员工资福利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科目(类)支出400万元,占 22.4%;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支出0.08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95.12万元,占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53.10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235.32万元,占69.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93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新增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事业发展基金做为单独列支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目标奖补差、2017年目标基础奖、2017年工资调标补差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8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完成硕士学位学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0.24万元,支出决算为91.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2017年单位新进3名人员,追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0.4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比例下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科目(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0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及比例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77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进3名人员,追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新进3名人员,追加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89.30万元,支出决算为91.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及2017年单位新进人员,追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城乡社区住宅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98.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事业发展基金做为单独列支支出。
(六)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5万元,比上年减少7.74万元,降低58.6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计划安排人员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占82.51%,比上年减少6.13万元,降低57.6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车辆用油和过路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占17.49%,比上年减少1.61万元,降低62.90.08%,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计划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维修、加油及过路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具体是:接待第十二届贵州旅游大会、物流峰会、“双贯标”等工作餐。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是:接待第十二届贵州旅游大会、物流峰会、“双贯标”等工作餐。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XX科目(类)XX科目(款)XX科目(项)财政拨款支出XX万元,主要是用于: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8万元,比2016年增加20.68万元,增长5.0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招考,人员新增3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A.项目绩效目标:2017年全州业务计划:
1)缴存住房公积金25亿元,
2)提取个人帐户公积金13.03亿元,
3)贷款发放21.5亿元,
4)预计实现增值收益7500万元。
B.支出绩效评价: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21,772,856.00/21,772,856.00) ╳100%=100.00%。
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12,797,134.99/17,846,041.90) ╳100%=71.70%。
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4,277,990.41/17,846,041.90) ╳100%=23.97%。
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4,277,990.41/110=3.89万元。
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10,437,295.87/17,846,041.90) ╳100%=58.48%。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4,277,990.41/4,277,990.41) ╳100%=100.00%。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54,541.00/245,000.00)╳100%=22.26%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按照2017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中“完成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以此打造全新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服务渠道多样化,以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的模式开展全民服务。集中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网站、网上办事厅、微信、手机APP、查询机等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业务咨询、查询和受理服务,实现“以业务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转变。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学历学费。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单位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单位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12%。)
附件: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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