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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调整的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负责黔南州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记载和审核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并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统一业务操作规程,加强账户、现金和报账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5.负责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6.负责本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制度推广、归集扩面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推进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8.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9.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6个科室,1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科、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监督科、信息技术科、12个派出机构是直属业务部、福泉管理部、瓮安管理部、贵定管理部、龙里管理部、惠水管理部、长顺管理部、罗甸管理部、平塘管理部、荔波管理部、三都管理部、独山管理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510.8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0.85万元,增长2.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增加、工资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工资追加。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45万元,占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6.11万元,占0.91%。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7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89万元,占76.83%;项目支出410.22万元,占23.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494.7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8.18万元,增长2.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增加、工资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工资追加。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38万元,增长3.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增加、工资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工资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483.0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06.1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65.62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8.6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93.23万元,占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7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增加、工资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工资追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28.6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增加、工资标准调整、新进人员工资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2.76万元,支出决算为79.8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3人,其中一个为提前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3名人员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3名退休人员,其中一个为提前退休。

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6名乡村振兴干部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6.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3名。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出机构用县级财政资金支付的办公等款项。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115.45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22.89%,增加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支出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6.86%,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23.22%,增加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长,使用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14%,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3.35%,增加原因是:接待来访人员较去年增加2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及保险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是:接待绿博园闭幕式嘉宾及其他公积金中心来访就餐费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5万元,比2020年增加7.81万元,增长7.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车辆实际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共有1个项目,涉及资金30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30万元,上级资金0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其他扶贫方面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x

      附件2,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表(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x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决算.xls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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