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
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执行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和调整的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负责黔南州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负责编制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记载和审核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并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建立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统一业务操作规程,加强账户、现金和报账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5)负责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6)负责本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制度推广、归集扩面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推进全州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为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8)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9)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6个科室,1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计划统计与会计核算、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监督科、信息技术科、12个派出机构是直属业务部、福泉管理部、瓮安管理部、贵定管理部、龙里管理部、惠水管理部、长顺管理部、罗甸管理部、平塘管理部、荔波管理部、三都管理部、独山管理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20.8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89.99万元,降低27.48%。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9.7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21万元,占80.08%;项目支出362.66万元,占19.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99.7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95.03万元,降低27.8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07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项目结构,增加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1467.34万元,占80.59%;科学技术支出56.8万元,占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11.81万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59.4万元,占3.26%;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9.87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15.65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8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及新增人员、追加信息化建设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4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及人员新增(招考2人、调入2人)。
(2)科学技术支出科目(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信息化建设资金,用于购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尾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2.9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名,新增在职人员4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名,新增在职人员4名。
(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3.69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名,新增在职人员4名。
(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科目(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科目(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6名乡村振兴人员工作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 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6.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5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5.4万元、津贴补贴280.75万元、奖金150.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7.94万元、离退休费10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5万元、住房公积金94.5万元、生活补助7.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0.06万元;
公用经费15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03万元、差旅费0.15万元、邮电费11.76万元、工会经费24.07万元、福利费29.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8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降低26.12%,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无工作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00%,比上年减少1.32万元,降低23.72%,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18万元,降低100.00%,减少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23万元,支出决算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及保险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相关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无相关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相关收支。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无相关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86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43.41万元,增长37.6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支出项目结构,增加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8个,涉及资金295.75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295.75万元,上级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其他扶贫方面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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