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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和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现将黔南州住建局(含州代建中心和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州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机构人员情况。

黔南州住建局内设科室:办公室、住房保障与改革科、建筑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与风景名胜区管理科。

黔南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建设执法支队、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参公)、工程造价管理站、州级政府工程代建中心

行政编制:23名,工勤人员:3名

参公事业编制:5名   工勤人员:2名

事业编制:25人

3.人员情况

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1人,实有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8人。2016年新招考1人,一般财政拨款开支人数为71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949.27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898.47万元,比上年减少2050.8万元,同比减少69.53%,其原因是:①专项经费减少,2015年年末拨款入保障房实补助款20000万元,未能及时拨付,②专项业务压缩。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955.69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884.64万元,比上年增加1,928.95万元,同比增加201.83%,其原因是:完成2015年拨入专项经费支出,造成本年支出过大。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3、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4、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5.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898.47/898.47) ╳100%=100%

6.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100%=(730.7/879.64) ╳100%=83.06%

7.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148.94/879.64) ╳100%=16.39%

8.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1489,436.07/41=36,327.71(元)

9.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18.83/898.47) ╳100%=2.09%

10.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

=(148.94/227.39) ╳100%=65.49%

11.“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50.11/88)╳100%=56.49%

三、收入来源

我局2016年收到财政拨款8,984,769.26元, 上年结余20,801,962.29元(其中:保障房补助款20,000,000元;)。本年支出28,846,456.44元,收支结余420,226.28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8,846,456.44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889.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17.97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1,224.82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722.15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1,971.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1,211.24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6,962.62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85.9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2,562.71元);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030,185.08元

5、其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0.00元

6、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000,000.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439,252.75元(住房公积金439,252.75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1)财政拨款2010101(行政运行)6,421,631.86元,支出6,420,769.26元。结余106,276.06元。

(2)财政拨款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40,997.00元,支出40,991.00元,结余6.00元。

(3)财政拨款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416,130.00元,支出416,130.00元,结余0元。

(4)财政拨款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02,459.00元,支出152,294.82元。结余150,164.18元。

(5)财政拨款2080302(失业保险基金补助)14,022.00元,支出11,224.82元。结余2,797.18元

(6)财政拨款2080304(工伤保险)9,722.15元,7473.3支出,结余2,248.85元。

(7)财政拨款2080305(生育保险)11,971.00元,支出11,971.00元。

(8)  财政拨款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29,997.00元,支出126,962.62元,结余3,034.38元。

(9)财政拨款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33,626.00元,支出31,685.91元,结余1,940.09元。

(10)财政拨款 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8,784.00元,支出142,562.71元。结余6,221.29

(11)财政拨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459,791.00元,支出439,252.75元。结余20,538.25元。

(12)与2015年对比变化分析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支出

合计

2015

425,048.02

109,796.50

0

534,844.5

2016

74,318.00

43,144.00

57,825.00

175,287.00

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执行州住建局公车管理规定,车辆用油和过路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节约经费。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压缩接待标准,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今年增加出国出境支出的原因:参加黔南州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招商活动:对接现代农业、大健康养生、矿产等重点项目并召开招商推介会,宣传推荐黔南投资环境和重点招商项目。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

2015

18,962.00

2016

75,195.00

由于2016年开展示范镇会议、建筑安全联络会、现场会等,使会议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

2015

142,257

2016

41,343.4

由于严格按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外出培训,使培训费用下降幅度比较大。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关于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3万元、公务接待费4.3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5.78万元。

2.关于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原有车辆由政府统一处置和报废后,现拥有公务车1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4,318.00元。

2016年,因公出国(境)1人。参加黔南州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招商活动:对接现代农业、大健康养生、矿产等重点项目并召开招商推介会,宣传推荐黔南投资环境和重点招商项目。

2016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 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约 660人,共计经费支出43,144.00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办公设备(计算机、空调、打印机等)一批,经费支出27,430.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年初数2243,416.2元,本年增加固定资产27,430.00元,本年减少固定资产(车辆处置)838,300元,固定资产年末数为1,432,546.2元。其中:在用轿车1辆,价值191,198.00元,其他在用固定资产1,241,348.20元。

九、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黔南州住建局(含州代建中心和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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