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工程技术及安全生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州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工程技术标准, 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对该工程验收实施备案管理,受理全州在建的工程质量投诉及处理,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施工企业组织设计和技术资料,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上报重大伤亡事故,参与工程竣工安全评估。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4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部门决算是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3.2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3万元,增长0.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二)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43.2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3万元,增长0.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五)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2万元,增长2.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8.68万元,占7.78%;201科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支出5.16万元,占2.15%;212科目(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99.25万元,占82.97%;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7.05万元,占7.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0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4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其中:
(1)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科目(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1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2)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7科目(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科目(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3)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7科目(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科目(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4)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7科目(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科目(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5)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科目(事业单位医疗)。当年预算为4.83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6)212科目(城乡社区支出)21206科目(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科目(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当年预算为17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6.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7)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22102科目(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科目(住房公积金)。当年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增加)。
(六)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增加原因是:(全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增加原因是:(全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差旅等)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降低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绩效目标:认真完成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支出绩效评价情况:2018年,我单位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精神和全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履职效益较高,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就。主要体现: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第一时间学习、 传达各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的相关精神,通过召开黔南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宣贯中央、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各企业、各在建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再次重申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建筑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我站结合汛期特点和黔南州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黔南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按照企业自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全覆盖检查,州级督查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在建项目土方开挖(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高空作业、高边坡、边坡支护等部位以及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办公场所、工棚、宿舍等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区域,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挡等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控,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发现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汛期全州累计查出一般隐患1332条,整改隐患1332条,整改率100%。
(三)切实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
结合各时段实际情况,我站组织开展了四个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督查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情况、汛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噪音及扬尘治理、冬季施工等内容。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开展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全州住建系统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此次督查共抽查了建筑工地在建项目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提出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整改意见87条;抽查燃气企业和经营门店19家,提出整改意见23条;检查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提出整改意见6条。以上隐患整改工作全部完毕,整改率100%。
6月25日至6月28日,结合汛期工作开展第二季度全州住建系统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基坑、临边洞口、扬尘治理、汛期安全生产、风景名胜区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本次督查共抽查在建项目28个,安全生产隐患134条,整改完成134条,整改完成率100%,其余隐患尚在整改中;抽查19家燃气企业和经营门店,提出整改意见23条;整改完成23条,整改完成率100%;检查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提出整改意见18条,整改完成18条,整改完成率100%。
7月25日至9月15日,开展第三季度全州住建系统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此次抽查了5家燃气企业和经营门店,下达整改通知1份。抽查生活垃圾填埋场1个,提出整改意见2条;抽查在建项目2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7份,共提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整改意见146条。其中停工整改通知单2份。以上隐患整改工作全部完毕,整改率100%。
11月10日至12月10日,联合州安监局开展第四季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督查执法检查共抽查26个在建工程,城镇燃气企业和经营门店10 个,生活垃圾填埋场7个,风景名胜区8个,下发了整改通知单20份,共提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整改意见153条;其中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约谈3个在建项目,处罚1个在建项目。对城镇燃气充装站、门店提出整改意见15条;垃圾填埋场3条;风景名胜区11条。共计182条隐患,现已整改169条,其中13条隐患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2.8%。
(四)积极开展“五一”节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为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农民工维稳工作,我站全体工作人员取消假期,对全州范围内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及农民工诉求进行全面排查。“五一”期间,全州共排查在建项目324个,共计塔吊869台,施工电梯159台,涉及起重机械工人1379人,其中塔吊工人1153人、施工电梯工人226人。此次摸排主要针对塔吊工人持证上岗,起重设备安全隐患等,累计排查出隐患233条,整改隐患233条,整改率100%。
(五)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我州根据省、州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安全月”和“质量月”活动方案,通过开展相关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氛围,全面提高全民对质量安全的认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精细化施工,努力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从而提升我州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六)稳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我站结合项目标准化达标及样板工地现场评分工作,要求我州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主要干道硬化率100%,工地车辆出入清洗100%,渣土物料覆盖率100%,洒水降尘100%,渣土物料密闭运输100%。坚持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体系,确保扬尘治理工作长效化。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坚持扬尘治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推进扬尘防治信息化管理,鼓励项目安装PM2.5、PM10和噪音监测仪,并将施工现场实时监测的数据传输到州级信息平台。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七)积极开展全州监督人员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州建筑工地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6月21日我站邀请了省住建厅及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专家在我州组织召开了建筑工地起重设备、临电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质办31号文等进行了解读。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教学、闭卷考试等多种形式,让各县 (市、区)质安站监督人员和相关企业人员对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有了更深的认识。此次参加培训人员有全州各县(市、区)安全监督人员及全州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216人。
(八)聚力脱贫攻坚,全力提供技术支持
今年是全州脱贫攻坚至关重要的一年,我站在州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领域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等相关精神,积极出动技术人员参加脱贫攻坚农危房改造、“三改”技术指导工作。2018年5月至7月派遣一名同志脱岗赴龙里县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为指导和规范黔南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技术工作,上半年我站全员齐心协力,通过多次集中研讨,制定了《黔南州农村居住建筑维修加固技术指导导则》,为下一步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了技术保障。
(九)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站认真、迅速地开展工作。目前,我州在建项目共486个,施工总承包企业342家。今年以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012条、已整改隐患1908条,限期整改企业247家、累计项目387个,停业整改企业6家、项目7个,新办质量监督手续192个,从今年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来看,我州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施工单位对我委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积极整改。我委将继续对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跟踪整改落实,深入再排查,使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成效,严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2、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全州抽查项目共278个,检查建设单位241家,检查企业191家,其中瓮安县1家项目、1家企业存在违法转包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的罚款858079.21元,其余均未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
(十)全面落实劳务实名制系统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1号)及《贵州省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黔建建通〔2016〕252号)等文件精神及省政府目标考核工作中全面实施劳务实名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州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争议和工资纠纷,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我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州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项目268个,216个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的有129个,设立维权公示牌在建项目221个。
(十一)大力推广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
为了提高我州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系统内部运作效率,优化系统内部管理机制,我州自2016年末开始在全州各县市推广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截止目前,全州视频监控系统共完成112个项目,安装摄像头305个,目前各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可通过电脑终端及手机终端实时查看施工现场监控画面。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全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有效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我单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从预算执行情况看,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建立单位评价监督机制,对预算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资产管理情况看,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并立章建制,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基本无闲置浪费现象,充分发挥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24-贵州省黔南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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