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土地项目整理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设计;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开展交通、市政、消防、公共设施、风景名胜区、旅游等专项规划;开展城市设计,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
2.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无内设科室,无下属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50.9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5.32万元,增长16.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从原来的15人增加到16人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
(二)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3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0.9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5.32万元,增长16.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从原来的15人增加到16人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
(五)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40万元,增长19.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从原来的15人增加到16人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类)支出16.05万元,占6.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科目(类)支出6.13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212科目(类)支出200.46万元,占82.35%;国土海洋气象灯支出220科目(类)支出2.25万元,占0.92%;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类)支出18.53万元,占7.6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3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1.66万元未执行支付款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类)05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类)27科目(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类)27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科目(类)11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1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212科目(类)02科目(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96.37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在职职工从原来的15人增加到16人和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向财政申请追加了经费。
(6)国土海洋气象灯支出220科目(类)01科目(款)行政运行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类)02科目(款)住房公积金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公用经费1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
(七)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贵州省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无项目,故未对项目做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其他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黔南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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