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州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州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黔南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汇总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和金融突发事件,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稳定。研究制定黔南州金融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全州地方金融业。
3、负责国家驻州内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国(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参与州内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州内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
4、承担与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推动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搭建合作平台。
5、负责“引银入黔南”工作的开展,研究拟订改善全州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资源。
6、指导、推进全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发展。
7、研究拟订全州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初审,对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相关的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全州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8、负责全州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州内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州内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
9、研究制定促进全州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州保险业创新发展。负责全州典当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的规范监管工作。
10、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由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及所属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组成,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州政府金融办本级 |
16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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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州处非办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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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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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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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15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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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1月,实有13人,截至2017年12月,实有15人,调出2人,新增4人。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具体说明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收入2,489,053.00 元,支出2,489,053.00元,收支平衡,2017年我单位预算收入2,290,116.00 元,支出2,290,116.00元,比上年增加同比增长198,937.00元。其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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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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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2017 |
2018 |
增长 |
增长(100%) |
2017 |
2018 |
增长 |
增长(100%) |
变动原因 |
合计 |
229.01 |
248.91 |
19.89 |
8.69% |
229.01 |
248.91 |
19.89 |
8.69% |
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
人员经费 |
143.00 |
153.77 |
10.77 |
7.53% |
143.00 |
153.18 |
10.77 |
7.53% |
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
公用经费 |
19.01 |
28.73 |
9.72 |
51.13% |
19.01 |
28.73 |
9.72 |
51.13% |
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
项目经费 |
67.00 |
67.00 |
0 |
0 |
67.00 |
67.00 |
0 |
0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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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收入2,489,053.00 元, 2017年预算收入2,290,116.00 元,比上年增加同比增长198,937.00元。其原因是: 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支出2,489,053.00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2,290,116.00 元,比上年增加同比增长198,937.00元。其原因是: 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人员增加等。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623.00 元,占总支出91.0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72.00 元,占总支出0.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801.00 元,占总支出3.13%;住房保障支出138,557.00 元,占总支出5.57%。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31,768.00 元,占总支出61.54%;商品和服务支出957,285.00元,占总支出38.46%。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31,768.00元,占总支出的61.54%;机关商品服务支出,957,285.00元,占总支出的38.46%。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13 |
1 |
-12 |
0 |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 |
0 |
-5 |
0 |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
公务接待费 |
8 |
1 |
-7 |
0 |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0 |
0 |
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
注: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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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287,285.00元,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7.40%;差旅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7.40%;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3.48%;会议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3.48%;邮电费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3.48%;工会经费支出22,950.00元,占总支出7.99%;福利费支出7,535.00元,占总支出7.99%;培训费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6.96%;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6,800.00元,占总支出37.18%。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培训费20,000.00元,占总支出6.96%;会议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3.48%; 办公经费支出247,285.00元,占总支出86.08%;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3.48%;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632,024.00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632,024.00元,无房屋及车辆。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房租费200,000.00元,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经费200,000.00元,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协调服务工作经费70,000元,全州典当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等监管工作经费100,000.00元, 全州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等工作经费100,000元。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1.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5%以上。 2.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支持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 3. 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深化政银企合作。 4. 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 5. 以资源整合为抓手,建立区域性投融资平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促进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集聚。 6. 以创新的思维抓好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向实体化转型,推动荔波旅游集团整合上市。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和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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