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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3、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名词解释

二、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州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州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订全州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黔南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收集、汇总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和金融突发事件,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稳定。研究制定黔南州金融安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全州地方金融业。

3、负责国家驻州内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国(境)外资银行、保险、证、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参与州内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州内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工作;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

4、承担与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推动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搭建合作平台。

5、负责“引银入黔南”工作的开展,研究拟订改善全州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资源。

6、指导、推进全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发展。

7、研究拟订全州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初审,对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证相关的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全州企业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8、负责全州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州内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州内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

9、研究制定促进全州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州保险业创新发展。负责全州典当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的规范监管工作。

10、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4个科室,下属 1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决算。

三、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四、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47.1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1.7万元,增长12.7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成立,从2017年1月截至2017年12月,我办新增人员4人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                                           

(二)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6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5万元,占44.05%;项目支出262.19万元,占5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547.1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2.94万元,增长1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成立,从2017年1月截至2017年12月,我办新增人员4人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

(五)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33万元,增长101.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各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目标考核奖励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430.59万元,占 91.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4.74万元,占3.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8.24万元,占1.76%;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5.05万元,占3.2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98.61万元,支出决算为468.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各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当年预算为2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0.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各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目标考核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0.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至2017年初,我办相继有两名县级干部调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项,当年预算为8.56万元,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至2017年初,我办相继有两名县级干部调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5.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至2017年初,我办相继有两名县级干部调出。

(六)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万元,降低84.3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6.75万元,降低84.3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具体是:接待各地洽谈融资项目客商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是:接待各地洽谈融资项目客商等。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万元,2016年降低90.12万元,增长-87.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完成率

支出决算数4,686,412.91元,收入决算数2,986,076.00元,预算完成率1.57%。

(2)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4,686,412.91元,年初预算数2,242,216.00元,预算调整率109%。年中调整金额主要是支出各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2015年度目标考核奖励经费187万元.

(3)结余结转率

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785,487.47元,支出决算数4,686,412.91元,结余结转率16.76% 。主要结余是尚未兑付各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历年目标考核奖励经费60万元。

(4)公用经费控制率

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额130,696.44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860,094.00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5)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2,539.00元,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40,000.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31.35%。

(6)2017年公车改革后本单位不再配置公务用车,因公出国经费预算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2,539.00元主要减少原因为无公务用车支出和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相应支出减少。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黔南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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