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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地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9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分别是: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2.刑事审判庭;3.民事审判庭;4.综合审判庭;5.执行局;6.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7.司法警察大队。8.政治部;9.综合办公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只有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81.3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60.62万元,降低12.6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按收付实现制编制决算,部分收入未纳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48万元,占96.4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6.27万元,占3.5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28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41万元,占78.59%;项目支出489.53万元,占21.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28.8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18.97万元,降低15.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审判法庭建设尚未完工,因此节省资金用于后续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5%。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3.06万元,降低13.1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审判法庭建设尚未完工,因此节省资金用于后续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科目(类)支出1853.77万元,占8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11.18万元,占5.1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72.41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101.08万元,占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5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项目资金、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及死亡抚恤金无法预算等。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03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64.9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0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4.88万元,支出决算为85.6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无法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6.5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0.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9.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的经费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8.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5.21万元、津贴补贴349.20万元、奖金2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万元、住房公积金101.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36万元、退休费64.09万元、抚恤金2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等;

    公用经费36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28万元、印刷费0.94万元、手续费0.37万元、水电费18.05万元、邮电费64.49万元、差旅费2.27万元、维修(护)费9.14万元、会议费1.02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被装购置费34.47万元、劳务费39.35万元、委托业务费40.93万元、工会经费44.30万元、福利费7.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3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14万元,完成预算的69.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三是更换新车后维修维护成本降低,同时油耗有所减少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14万元,比上年减少59.03万元,降低59.53%,减少原因是:上年购买2辆公务用车,2022年只购买一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5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8.63%,比上年减少57.73万元,降低59.32%,减少原因是:上年购买2辆公务用车,2022年只购买一辆,更换新车后维修维护成本降低,同时油耗有所减少等;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37%,比上年减少1.31万元,降低70.40%,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96万元,支出决算39.59万元,完成预算的69.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2.18万元,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1万元。主要用于:汽车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和其他相关支出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13万元,支出决算0.55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55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5万元,主要是其他单位公务来访等。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8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45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9.91万元,降低2.63%,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0万元,上级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何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韦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件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独山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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