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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概况;

3、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名词解释

二、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处理民商事案件,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沟通,缓解社会矛盾;

4.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管理都匀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都匀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15个内设机构,下辖8个乡镇人民庭。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628.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三、事业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四、经营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2,337.8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六、其他收入

6

1,020.19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145.04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79.9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108.6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648.91

本年支出合计

52

2,671.4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936.59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914.05

 

27

 

 

55

 

合计

28

3,585.50

合计

56

3,585.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2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648.91

1,628.72

0.00

0.00

0.00

0.00

1,020.19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15.27

1,465.64

0.00

0.00

0.00

0.00

849.63

20405

法院

2,315.27

1,465.64

0.00

0.00

0.00

0.00

849.63

2040501

  行政运行

1,404.30

713.82

0.00

0.00

0.00

0.00

690.48

2040504

  案件审判

159.15

0.00

0.00

0.00

0.00

0.00

159.15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751.82

751.8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5.04

62.01

0.00

0.00

0.00

0.00

83.0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61

59.31

0.00

0.00

0.00

0.00

61.3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0.61

59.31

0.00

0.00

0.00

0.00

61.30

20808

抚恤

14.89

0.00

0.00

0.00

0.00

0.00

14.89

2080801

  死亡抚恤

14.89

0.00

0.00

0.00

0.00

0.00

14.89

208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68

0.00

0.00

0.00

0.00

0.00

3.68

2082699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68

0.00

0.00

0.00

0.00

0.00

3.68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5.86

2.70

0.00

0.00

0.00

0.00

3.16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16

0.00

0.00

0.00

0.00

0.00

0.16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55

1.20

0.00

0.00

0.00

0.00

1.35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15

1.50

0.00

0.00

0.00

0.00

1.6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9.91

38.40

0.00

0.00

0.00

0.00

41.5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9.91

38.40

0.00

0.00

0.00

0.00

41.5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34

38.40

0.00

0.00

0.00

0.00

18.9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85

0.00

0.00

0.00

0.00

0.00

19.85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72

0.00

0.00

0.00

0.00

0.00

2.7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8.69

62.67

0.00

0.00

0.00

0.00

46.0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8.69

62.67

0.00

0.00

0.00

0.00

46.0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8.69

62.67

0.00

0.00

0.00

0.00

46.02

 

表3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671.45

1,783.29

888.15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37.80

1,449.65

888.15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2,337.80

1,449.65

888.15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449.65

1,449.65

0.00

0.00

0.00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291.43

0.00

291.43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596.72

0.00

596.72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5.04

145.04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20.61

120.61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0.61

120.61

0.00

0.00

0.00

0.00

20808

抚恤

14.89

14.89

0.00

0.00

0.00

0.00

2080801

  死亡抚恤

14.89

14.89

0.00

0.00

0.00

0.00

208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68

3.68

0.00

0.00

0.00

0.00

2082699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3.68

3.68

0.00

0.00

0.00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5.86

5.86

0.00

0.00

0.00

0.00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16

0.16

0.00

0.00

0.00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55

2.55

0.00

0.00

0.00

0.00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15

3.15

0.00

0.00

0.0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9.91

79.91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9.91

79.91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34

57.34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9.85

19.85

0.00

0.00

0.00

0.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72

2.72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8.69

108.69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8.69

108.69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8.69

108.69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628.7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2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1,488.17

1,488.17

0.00

 

5

 

五、教育支出

34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62.01

62.01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38.40

38.4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62.67

62.6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1,628.72

本年支出合计

53

1,651.25

1,651.25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936.59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914.05

914.05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936.59

 

5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6

 

 

 

 

28

 

 

57

 

 

 

合计

29

2,565.31

合计

58

2,565.31

2,565.31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651.25

922.25

729.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88.17

759.17

729.00

20405

法院

1,488.17

759.17

729.00

2040501

  行政运行

759.17

759.17

0.00

2040504

  案件审判

132.28

0.00

132.28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596.72

0.00

596.7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01

62.01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9.31

59.31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31

59.31

0.00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70

2.70

0.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1.20

1.20

0.00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1.50

1.50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40

38.4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8.40

38.4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8.40

38.4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2.67

62.67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2.67

62.67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67

62.67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31.0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4.76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84.49

30201

  办公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10.67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35.43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1.1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9.31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6.49

30211

  差旅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5.26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37.16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4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62.67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9.4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5.36

 

 

 

人员经费合计

837.50

公用经费合计

84.7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6年决算数

2017年决算数

2017年比2016年变动额

2017年比2016年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一、“三公”经费支出

65.00

60.74

-4.26

-6.55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7.00

46.92

-0.08

-0.17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00

46.92

-0.08

-0.17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接待费

18.00

13.82

-4.18

-23.23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1)国内接待费

18.00

13.82

-4.18

-23.23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外事接待费

0.00

0.00

0.00

0.00

 

    2)国(境)外接待费

0.00

0.00

0.00

0.00

 

二、相关统计数

0

0

0

0.00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0

0

0

0.0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0

0

0

0.0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0

0

0

0.00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4

24

0

0.00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2

146

-16

-9.88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0

0

0

0.0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32

1,371

-461

-25.16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0

0

0

0.0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0

0

0

0.00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0

0

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四、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585.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97.97万元,增长12.4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司法体制改革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二)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72万元,占61.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20.19万元,占38.51%。

(三)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7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29万元,占66.75%;项目支出888.15万元,占33.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65.31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622.22万元,降低19.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都匀市人民法院经费资产划转到黔南州财政局,上半年拨款不在州财政拨款,未计入州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数据

(五)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8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9.69万元,增长26.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薪资调整,司法体制改革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88.17万元,占9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1万元,占3.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62.67万元,占3.8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5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759.17万元,支出决算为759.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当年预算为13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96.72万元,支出决算为596.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9.31万元,支出决算为59.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62.67万元,支出决算为62.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8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0.74万元,,比上年减少4.26万元,降低6.5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2万元,占77.25%,比上年减少0.08万元,降低0.17%,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3.82万元,占22.75%,比上年减少4.18万元,降低23.23%,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燃油、车辆年审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公务接待费13.82万元。具体是公务接待就餐费、酒水费(2017年9月1日前)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82万元,主要是:接待因公到都匀市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非都匀市地区单位工作人员就餐费用等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1,37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6万元,比2016年降低172.48万元,67.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都匀市人民法院经费资产划转到黔南州财政,上半年拨款不在州财政拨款,未计入州本级财政预算拨款数据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支出经费,在保证人员经费支出下,财政及时足额核拨我院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都匀市财政自2013年起对我院执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2.5元/人·年,2017年7月起根据黔南委办[2017]33号文件,执行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4.0元/人·,案件审判资金的投入对推动审执工作顺利的开展取得较大成效。2017年我单位对政法经费的使用原则是厉行节约、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水平,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制公平社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单位在管理和使用中,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确保了办案经费的专款专用,保证各庭室所需办案经费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切实加强办案专款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办案专款使用范围,确保办案业务经费仅使用于审判、执行工作,不用于机关经费、外事经费和其他业务费支出,也不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办案业务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等现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办案专款管理使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办案专款使用管理规范化、合理化。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2017年我单位受理各类案件6460件,审结548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176.8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7.99%。随着经费的足额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升,近年来收结案数量逐年攀升,案件质效、法官人均结案数均有所提高,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通过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商事审判,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优化法治环境开展“雷霆行动”,极力破解“执行难”突出“为民”理念,做好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引入第三方评查等办案措施,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法院工作效率及社会和谐稳定等取得明显社会效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本表特指本年度在资产经费上划到黔南州财政前(2017年7月1日前)取得都匀市财政拨款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都匀市法院的基本运行支出,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用等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都匀市法院因案件审判执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差旅费、法律文书印刷费、法律文书邮寄费、公告费、退当事人诉讼费等。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指都匀市法院因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而发生的费用,如案件调查(法律文书送达)差旅费、临聘人员劳务费、办案业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和维护费、司法业务资料费等。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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