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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概况(参照“三定方案”)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处理民商事案件,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沟通,缓解社会矛盾;

4.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管理都匀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都匀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都匀市人民法院本级由机关10个内设机构,下辖3个人民法庭。9个内设机构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法警大队、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下辖3个人民法庭,沙包堡法庭、匀东法庭、平浪法庭。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464.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41.46万元,增幅14.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经费的增加)。(二)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1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96万元,占96.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02.39万元,占3.18%。

(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6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30万元,占87.55%;项目支出431.07万元,占12.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37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39.06万元,增长11.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经费增加)。

(五)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7.07万元,增幅19.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及无纸化办公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2945.54万元,占8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70.37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104.32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科目(类)支出141.76万元,占4.3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175.36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2020年未完成事项结转经费本年支出。2.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拨付。其中:1.项目资金追加412.90万元;2.2020年司法体制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及司法警察调标工资等为2020年未完成事项结转本年支出。

(1)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年及2021年目标考核奖、新进10名干警工资追加、2020年司改绩效奖金发放等。

(2)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1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制书记员及无纸化办公项目经费等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19.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10名干警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干警补职业年金,当年预算未安排。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10名干警工伤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48.38万元,支出决算为50.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10名干警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53.67万元,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10名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3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10名干警公积金支出。

(六)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8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4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14万元,比上年下降23.90万元,下降25.68%,下降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83%,比上年减少23.73万元,下降51.18%,下降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17%,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25.37%,减少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油费及维修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是: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32万元,比2020年71.68万元,下降11.6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2.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车辆实际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单位二选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3个,涉及资金412.90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412.90万元),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开9张附表.xls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含项目).xls

附件2: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都匀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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