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依法处理民商事案件,化解民间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沟通,缓解社会矛盾;
4.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管理都匀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都匀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都匀市人民法院本级由机关10个内设机构,下辖3个人民法庭。内设机构编制数10个,实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8个审判业务机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2个非审判业务机构;下辖3个人民法庭:3个派出人民法庭:匀东人民法庭、沙包堡人民法庭、平浪人民法庭。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099.8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4.52万元,降低0.48%。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成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97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8.94万元,占91.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27.20万元,占8.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23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72万元,占64.72%;项目支出1,494.49万元,占35.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772.6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49.33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上划文件要求,在职及退休干警目标考核奖划归市级财政承担,体现在非同级财政收入内。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2.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6%。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2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5名在职干警,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全院在职干警调标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3495.18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88.27万元,占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89.5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科目(类)支出139.67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455.22万元,支出决算为3912.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个州级项目、州本级司法救助金及未纳入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共计1210.72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698.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0.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额法官退出员额行列,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5名在职干警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9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4.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3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个州级项目、州本级司法救助金及未纳入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共计1210.7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干警补缴职业年金虚记实部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1名离休干警死亡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48.87万元,支出决算为50.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6名干警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8.36万元,支出决算为39.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6名干警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4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5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1.66万元、津贴补贴498.83万元、奖金36.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34万、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4万元、住房公积金139.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8.04万元、离休费13.83万元、退休费123.37万元、抚恤金24.71万元、生活补助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万元;
公用经费51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4万元、水费4.51万元、电费23.45万元、邮电费14.15万元、取暖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19.69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13.38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1.67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劳务费81.51万元、工会经费42.62万元、福利费1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9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7.89万元,增长105.62%,增加原因是:原办案车辆使用年限均超过7年以上,新购置了7台办案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9.99%,比上年增加107.87万元,增长105.60%,增加原因是:原办案车辆使用年限均超过7年以上,新购置了9台办案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1%,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00%,增加原因是:产生接待费用一笔,21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0.01万元,支出决算21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58.06万元,购置9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95万元。主要用于:24台办案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新购置办案车辆费用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2万元,支出决算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2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主要是产生接待费用一笔,216元。等。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27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27.05万元,降低4.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4个,涉及资金1210.72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421.91万元,上级资金788.81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公司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洪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1: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都匀市人民法院办案及日常办公追加经费).xls
附件2-1: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黔南州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xls
附件2-1: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统一送达等劳务外包项目).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