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组织本院法官同外地法院或司法部门之间的司法交流话动。
(八)组织本院开展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九)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二)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福泉市人民法院(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审务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3、部门人员构成:
2018年初我院人员编制数99人(其中行政编制数84人,事业编制数15人),在职实有人数81人(其中行政编制时73人,事业编制数8人),退休人员28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福泉市人民法院 |
84 |
101 |
73 |
|
28 |
机关审务服务中心 |
15 |
8 |
|
8 |
|
合计 |
99 |
109 |
73 |
8 |
28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551,388.00元,支出15,551,388.00元,收支平衡;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708,000.00元,支出12,708,000.00元,比上年增加2,843,388.00元,同比增长22.37%。其原因是: 1、2018年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按照州级标准计算;2、2018年部门预算包含司改绩效考核及职工保险,2017年部门预算未含在内。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 |||||||||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内容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2017 |
2018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270.8 |
1555.14 |
284.34 |
22.37% |
1270.8 |
1555.14 |
284.34 |
22.37% |
|
人员经费 |
859 |
1231.14 |
372.14 |
43.32% |
859 |
1231.14 |
372.14 |
43.32% |
人员经费中,2017年司改绩效考核奖未包含在内 |
公用经费 |
150.4 |
324 |
173.6 |
115.43% |
150.4 |
324 |
173.6 |
115.43% |
经费上划后按照州级公用经费标准予以保障 |
项目经费 |
261.4 |
-261.4 |
-100.00% |
261.4 |
-261.4 |
-100.00% |
协勤人员工资由地方财政保障,其他项目未通过 | ||
其他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551,388.00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2,708,000.00元,比上年增加2,843,388.00元,同比增长22.37%,其原因是:1、司改后,我院上划州级财政管理,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在职在编人员人均40000.00元予以保障。2、2017年部门预算未包含司改绩效考核奖金,2018年包含在内。3、2017年部门预算中职工保险由地方财政统一编报,2018年部门预算包含在内。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5,551,388.00元,占总收入91.96%;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358,921.00元,占总收入8.04%。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551,388.00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2,708,000.00元,2,843,388.00元,同比增长22.37%,其原因是: 1、司改后,我院上划州级财政管理,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在职在编人员人均40000.00元予以保障。2、2017年部门预算未包含司改绩效考核奖金。3、2017年部门预算中职工保险由地方财政统一编报,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包含在内。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98,511.00元,占总支出82.94%;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1,039,409.00元,占总支出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057.00元,占总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91,411.00元,占总支出6.3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872,550.00元,占总支出69.91%;商品服务支出3,967,441.00元,占总支出25.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397.00元,占总支出4.5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143,545.00元,占总支出的65.23%;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647,441.00元,占总支出的23.4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049,005.00元,占总支出的6.7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1,397.00元, 占总支出的4.57% 。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 |||||
项目内容 |
2017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
合计 |
58 |
58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公务接待费 |
8 |
8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 |
50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8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福泉市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
0 |
0 |
|
说明: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0元,占总支出12.60%;会议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办公费510,000.00元,占总支出12.85%;差旅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5.04%;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2.02%;会议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00元,占总支出8.07%;工会经费支出117,329.00元,占总支出2.96%;福利费支出67,712.00元,占总支出1.71%;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42,400.00元,占总支出13.67%;被装购置费70,000.00元,占总支出1.76%;电费240,000.00元,占总支出6.05%;劳务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52%;手续费30,000.00元,占总支出0.76%;水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52%;维修(护)费400,000.00元,占总支出10.08%;委托业务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2.02%;印刷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5.04%;邮电费160,000.00元,占总支出4.03%;咨询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租赁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0元,占总支12.60%;会议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办公经费1,987,441.00元,占总支出50.09%;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占总支出2.02%;培训费100,000.00元,占总支出2.52%;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00元,占总支出8.0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00.00元,占总支出6.81%;维修(护)费400,000.00元,占总支出10.08%;委托业务费210,000.00元,占总支出5.29%;专用材料购置费50,000.00元,占总支出1.26%。
2、政府采购情况
我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要求报财政及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末我院固定资产总量为1,775.7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31.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22%(房屋516.46万 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9.08%);通用设备706.4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9.78%(汽车141.5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97%;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0.9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87%);专用设备23.5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 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313.8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7.67%。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州财政局未批复我院项目支出。
5.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
备注 |
一、 |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 ||
|
预算绩效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指标 |
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按照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对应支出。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6.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