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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贵定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环境资源类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取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需要再审的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行政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在审判过程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9个: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工作局、司法警察大队。   

派出法庭1个:昌明人民法庭。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85.4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78.14万元,降低11.77%。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金额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7.79万元,占93.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3.03万元,占6.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8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91万元,占78.64%;项目支出445.56万元,占21.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42.4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05.49万元,降低13.59%。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金额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0.84万元,降低13.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金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科目(类)支出1830.4万元,占8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12.76万元,占85.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支出53.44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科目(类)支出88.87万元,占4.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12.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追加补缴职业年金虚记实部分、抚恤金等。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33.19万元,支出决算为981.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改绩效未及时发放。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两庭建设(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3)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55.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资部分及追加州本级司法救助金额。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76.3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退休干警补缴职业年金虚记实部分及2名调动人员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当年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1名退休干警死亡抚恤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0.9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90.24万元,支出决算为88.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名在职干警退休,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8.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7.7万元、津贴补贴315.07万元、奖金2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96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万元、住房公积金88.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01万元、退休费63.34万元、抚恤金20.74万元、生活补助0.98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6万元;

公用经费23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4万元、水电费27.74万元、邮电费10.34万元、取暖费23.5万元、物业管理费63.6万元、差旅费0.47万元、维修(护)费5.64万元、租赁费2.34万元、培训费0.94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劳务费36.44万元、委托业务费0.94万元、工会经费33.56万元、福利费6.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8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88万元,比上年减少70.09万元,降低63.74%,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7.64%,比上年减少63.03万元,降低61.81%,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2.36%,比上年减少7.06万元,降低88.25%,减少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94万元,支出决算3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用车燃油费、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维修费等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94万元,支出决算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94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主要是食堂开支。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1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如单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零,则写“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27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100.59万元,增长42.32%,主要原因是:支付上一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1个,涉及资金3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3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用于法院案件审判执行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xls

附件1:贵定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贵定法院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贵定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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