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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法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指导、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领导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八)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承担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惠水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含预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3个,其中1个院机关(内设14个机构)、2个派出法庭。我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2017年底我院编制人数73人,实有人数68人,退休人员23人,临聘人员38人。(表格示例如下)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临聘人数

离退休人数

惠水县人民法院

73

129

68

38

23

 

 

 

 

 

 

 

 

 

 

 

 

合计

73

129

68

38

23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7张报表(要求将财政部门公开所有表格全部公开,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177,873元,支出14,177,873元,收支平衡; 2017年收入11,924,400元,支出11,924,400元,收入同比增长18.90%%,支出同比增长18.90%,主要工资津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2017

2018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192.44

1417.79

225.35

28.79%

1192.44

1417.79

225.35

18.9%

工资津贴、公用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

890.59

1069.68

179.09

20.1%

890.59

1069.68

179.09

20.1%

工资津贴增加

公用经费

301.85

348.1

46.25

15.32%

301.85

348.1

46.25

15.32%

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项目经费

 

 

 

 

 

 

 

 

 

其他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177,873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1,924,400 元,比上年增加2,253,473元,同比增长18.90%,其原因是: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收入14,177,873元,占总收入92.32%;非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收入)1,179,161元,占总收入7.6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4,177,873元,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1,924,400元,比上年增加2,253,473元,同比增长18.9%,其原因是: 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696,663元,占总支出82.5%;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982,158元,占总支出,6.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907元,占总支出4.1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05,145元,占总支出6.3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226,701元,占总支出72.13%;商品服务支出,3,481,021元,占总支出2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151元,占总支出3.3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226,701元,占总支出的72.13%;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481,021元,占总支出的2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151元,占总支出3.3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19.5

19.5

0

0%

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1.5

1.5

0

0%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18

0

0%

与上年持平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0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                                                   位: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0

0

 

说明:2018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2018年我院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481,021元,其中:印刷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87%;办公费5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6.66%;电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31%;邮电费2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33%;水费1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4%;物业管理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2%;差旅费4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50%;专用材料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4%;手续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29%;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43%;劳务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7%;会议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86%;被装购置费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17%;维修费4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49%;培训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86%;工会经费258,839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44%;委托业务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7%;福利费63,182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1%;其他交通费549,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5.7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72%;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018年我院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481,02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占总支出5.17%;会议费30,000元,占总支出0.86%;办公经费2,476,021元,占总支出71.14%;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总支出0.43%;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元,占总支出1.72%;培训费30,000元,占总支出0.86%;专用材料购置费250,000元,占总支出7.18%;委托业务费40,000元,占总支出1.15%;维修费400,000元,占总支出11.49%;

2政府采购情况

当年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我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1,054,025.49元、其中流动资产5,322,929.98元、固定资产15,731,095.,51元、主要实物资产有房屋6,469,011.82元、车辆2,931,921.69元、其他资产6,330,162元。

4.预算绩效管理信息

2018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证不增长

 2.进一步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司法质量、提升司法效率,继续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一是力求流程运作数字化。围绕建设全国首家大数据审判庭做文章,扩展信息化应用范围,建设网上法庭,向信息化要质效。二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力求质量评查精细化。通过精细的案件质量评查,真查真改,及时填平漏洞,补齐短板,增益技能,深层次解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实体和程序要素,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三是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力求节点推进智能化。加快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审判和服务关键节点的自动推进、审判数据自动录入、自动提取、自动上网、自动屏蔽,实现“群众点键,数据跑腿”,让整个司法活动插上信息化的翅膀,让人民群众在享受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中切实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指标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何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购普年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4)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0180226-21惠水县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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