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法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指导、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领导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八)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承担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惠水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含预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3个,其中1个院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研究室、书记官室、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共14个机构)、2个派出法庭(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我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2019年底编制人数70人、在职干警实有人数68人,退休人员24人、临聘人员40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临聘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惠水县人民法院 |
70 |
132 |
68 |
40 |
24 |
合计 |
70 |
132 |
68 |
40 |
24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169,376.48元,支出14,169,376.48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3,380,280元,支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3380281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13380281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
人员经费 |
10142933 |
10741249.88 |
598316.88 |
5.89 |
10142933 |
10741249.88 |
598316.88 |
5.89 | |
公用经费 |
3237347 |
3428126.6 |
190779.6 |
5.89 |
3237347 |
3428126.6 |
190779.6 |
5.89 | |
项目经费 |
|||||||||
其他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169,376.48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4,169,376.48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782,713.16元,占总支出83.15%;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803,131.08元,占总支出5.67%;卫生健康支出657,257.04元,占总支出4.6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26,275.2元,占总支出6.5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311,169.88元,占总支出72.77%;商品服务支出3,428,126.6元,占总支出24.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0,080元,占总支出3.04%。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311,169.88元,占总支出的72.7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428,126.6元,占总支出的3.0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69,376.48元,支出14,169,376.48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80,280元,支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20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3380280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100 |
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增加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3380280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100 |
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其他法院支出增加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无此经费安排 | |||||
其他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69,376.48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062,713元;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7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7,384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747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9,87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7,38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26,275.20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8,561,709.18 元,比上年增加501,003.82元,同比增长5.85%;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560,000元,比上年增加160,000元,同比增长6.2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6,754.48,比上年减少109,370.48元,同比减少12.20%;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2,419元,比上年减少6,672元,同比减少29.7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9,028元,比上年增加50,848元,同比增加18.9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4,188元,比上年增加113,193元,同比增加50.49%;2210201住房公积金823,763元,比上年增加102,512元,同比增加12.4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169,376.4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41,249.88元,公用经费支出3,428,126.60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380,280元,比上年增加789,096.48元,同比增长5.89%,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其他法院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142,932元,比上年增加598,317.88元,同比增长,5.89%;公用经费支出3,237,348元,比上年增加190,778.60元,同比增长5.89%。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 |
2020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3,380,280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13,380,280 |
14,169,376.48 |
789,096.48 |
5.89 |
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
人员经费 |
10,142,932 |
10,741,249.88 |
598,317.88 |
5.89 |
10,142,932 |
10,741,249.88 |
598,317.88 |
5.89 |
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
公用经费 |
3,237,348 |
3,428,126.60 |
190,778.60 |
5.89 |
3,237,348 |
3,428,126.60 |
190,778.60 |
5.89 |
其他法院支出增加 |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法院单位: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245000 |
265000 |
20000 |
10 |
案件增加,外出办案增加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000 |
30000 |
0 |
0 |
预留出国法院 |
公务接待费 |
15000 |
15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无此项经费安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00 |
220000 |
20000 |
10 |
案件增加,外出办案增加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0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0年我院部门公用经费共计2,720,000元,其中:印刷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办公费2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19%;电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4%;邮电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1%;水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4%;物业管理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68%;差旅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4%;专用材料费1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04%;手续费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47%;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5%;租赁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劳务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会议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4%;被装购置费22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09%;维修费1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62%;因公出国境费用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4%;委托业务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4%;其他交通费1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9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6.76%;
2.政府采购情况
当年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我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8,938,990.88元、其中流动资产9,546,581.18元、固定资产9,392,409.7元、主要实物资产有房屋6,469,011.82元、车辆2,349,617.69元、其他资产573,780.19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14,169,376.48元
(2)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体制,完成新审判大楼建设及其信息化建设以及大数据审判庭相关工程,总体提高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支持县市法院部门数量1个;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35台;支持政法部门办案数量大于等于4000个案件;负责其他应当由我院承办的事项是按时保量完成。
②质量指标:保障业务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高;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达优秀等次
③时效指标:2020年12月底
④成本指标:工资福利支出10,311,169.88元,审判和服务支出3,428,126.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080元
⑤经济效益: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工作得到稳步提高
⑥社会效益:办案水平稳步提高
⑦生态效益:无
⑧可持续影响:长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⑨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满意度达95%;各单位满意度达90%;当事人满意度达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无重要项目、重大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7.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何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购普年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4)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