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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法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

(三)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四)指导、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领导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八)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九)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承担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惠水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含预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3个,其中1个院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研究室、书记官室、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共14个机构)、2个派出法庭(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我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2020年底编制人数144人、在职干警实有人数68人,退休人员25人、临聘人员51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临聘人数

离退休人数

惠水县人民法院

70

144

68

51

25







合计

70

144

68

51

25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268744.49元,支出14268744.49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169376.48元,支出14169376.48元,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268744.49元,2020年度部门

预算收入为14169376.48元,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

0.7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

0.7

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等有所增加

人员经费

10741249.88

10858545.81

117295.93

1.2

10741249.88

10858545.81

117295.93

1.2

公用经费

3428126.6

3410198.68

-17927.92

-0.52

3428126.6

3410198.68

-17927.92

-0.52

压缩6%行政经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项目经费









其他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268744.49元,支出14268744.49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169376.48元,支出14169376.48元,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1847683.29元,占总支出83.03%;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815198.04元,占总支出5.71%;卫生健康支出672697.56元,占总支出4.7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933165.6元,占总支出6.5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0405065.81元,占总支出72.92%;商品服务支出3410198.68元,占总支出23.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480元,占总支出3%。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405065.81元,占总支出的72.9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410198.68元,占总支出的23.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3480元,占总支出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4268744.49元,支出14268744.49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4169376.48元,支出14169376.48元,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1年占总收入比(%)

变动原因

合计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

0.7

100

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

0.7

100

非财政拨款

收入






无此经费安排

其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68744.49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167683.29元;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6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214.4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983.6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4680.8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8016.6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933165.6元,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69376.48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062713.16元,比上年增加104970.13元,同比增长1.16%;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272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0元,同比减少1.4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7383.72元,比上年增加11830.68元,同比增加1.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747.36元,比上年增加236.28元,同比增加1.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9876.08元,比上年增加4804.8元,同比增加1.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7380.96元,比上年增加10635.72元,同比增加3.15%;2210201住房公积金926275.2元,比上年增加6890.40,同比增加0.7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268744.4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58545.81元,公用经费支出3410198.68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169376.48元,比上年增加99368元,同比增长0.7%,其原因是: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41249.88元,比上年增加117295.93元,同比增长1.09%;公用经费支出3428126.6元,比上年减少17927.92元,同比减少0.52%。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01

0.7

14169376.48

14268744.49

99368.01

0.7

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等有所增加

人员经费

10741249.88

10858545.81

117295.93

1.09

10741249.88

10858545.81

117295.93

1.09

公用经费

3428126.6

3410198.68

-17927.92

-0.52

3428126.6

3410198.68

-17927.92

-0.52

压缩6%行政经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265000

520000

255000

97

案件增加,外出办案增加,且单位车辆老旧,磨损严重,修理维护费较高。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000

0

-30000

-100

无此项经费安排

公务接待费

15000

20000

5000

34

学习交流较多,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无此项经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000

500000

280000

128

案件增加,外出办案增加,且单位车辆老旧,磨损严重,修理维护费较高。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1年我院部门公用经费共计2,680,000元,其中:印刷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3%;办公费5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52%;电费1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97%;邮电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3%;水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5%;物业管理费1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85%;差旅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6%;专用材料费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7%;手续费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46%;公务接待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5%;租赁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2%;劳务费1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3%;会议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5%;被装购置费6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66%;维修费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36%;培训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99%;其他交通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8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07%;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0年底,我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7659355.70元、其中流动资产5495517.40元、固定资产12163838.30元、主要实物资产有房屋6469006.82元、车辆2018217.69元、其他资产3676613.79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较上年相比变化的原因是:将三辆历史存留车辆下账处理,新法院审判楼购买较多办公家具等物资。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单位)及代码

惠水县人民法院  090010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426.88

基本支出

1426.88

项目支出

0

其他资金

0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惠水县人民法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机构性质:行政机关;负责人:罗艳;单位地址:惠水县白果大道。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完成新审判大楼建设及其信息化建设以及大数据审判庭相关工程,总体提高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

1个


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

≥5000个案件


质量

保障审判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办案质效

有效提高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12月底完成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1040.5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341.0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5.35万元


效益

经济效益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社会效益

保证社会稳定、办案效率

显著提高


支持地方政法部门办案水平

稳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长期影响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长期影响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各单位满意度

≥90


当事人满意度

≥90


5.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批复。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无重要项目、重大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何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购普年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4)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附件2:惠水法院附件4.xlsx

附件1:批复表090010惠水县人民法院4.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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