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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法院管辖的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2. 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指导、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7、领导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8、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0、承担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9个庭室,下属4个人民法庭。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4个人民法庭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216.4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43.06万元,降低16.66%。主要原因是:我院新审判大楼基本修建完成,项目支出减少此外,我院在各自福利支出方面减少相应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9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7.81万元,占89.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9.58万元,占10.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01万元,占72.48%;项目支出603.28万元,占27.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76.81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54.73万元,降低15.21%。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退休人员有4位,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增加,人员工资减少、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减少此外我院新大楼已完工,相关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1.77万元,降低15.21%。主要原因是:其他法院支出中,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为我院新大楼有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2040501科目(类)支出1059.71万元,占54.05%;其他法院支出2040599科目(类)支出662万元,占33.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类)支出74.25万元,占3.79%;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类)支出86.69万元,占4.4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科目(类)支出21.59万元,占1.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科目(类)支出1.86万元,占0.0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类)支出30.35万元,占1.55%;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科目(类)支出24.26万元,占1.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47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的财政拨款收入中专款收入其他法院支出未列入当年预算。其中:

1)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00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增加

2)公共安全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40.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政法经费属于涉密资金不列年初预算;此外案件文书邮寄等邮电费大幅增加,案件数大幅增加,办案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9.57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年初无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4.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医疗类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90.29万元,支出决算为86.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XX%。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7.49万元、津贴补贴322.82万元、离退休费70.07万元、住房公积金86.69万元等;

    公用经费31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12万元、水电费38.26万元、差旅费13.59万元、劳务费18.8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预算数相符,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三是与案件有关支出我院使用上级转移一般性专款收入来支付,该项专款为涉密资金在此不做详细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99万元,比上年减少39.09万元,降低76.53%,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院使用上级转移一般性专款收入来支付,该项专款为涉密资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00%,比上年减少39.09万元,降低76.53%,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院使用上级转移一般性专款收入来支付,该项专款为涉密资金。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99万元,支出决算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主要用于:与案件有关支出我院使用上级转移一般性专款收入来支付,该项专款为涉密资金在此不做详细说明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院无相关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相关支出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院无相关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10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37.78万元,降低10.77%,主要原因是:与案件审理、执行有关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我院使用上级转移一般性专款收入来支付,该项专款为涉密资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院无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我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故未对项目做绩效自评。

我院2021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建党一百周年这一重大契机,纵深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夯实队政法伍教育整顿,从党的辉煌百年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抓实全院思想政治建设。

全院共新收案7190件,同比上升49.57%;结案5902件,同比上升38.54%;结案率为79.31%,同比下降6.46个百分点。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3件(旧存7件),审结191件,结案率89.67%。生效刑事判决中,给予刑事处罚19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1人,判处拘役、管制34人,对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缓刑80人。目前我院受理涉毒品案件8件,1件均在办理中,同时完成3次涉毒品案件犯罪调研。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审结的184件226人案件中,当庭裁判147件;证人出庭作证2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1人;辩护律师42件。

2.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4606件(含旧存224件),结案3685件,结案率80%。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各类合同纠纷3143件占68.24%、婚姻家庭纠纷687件占14.92%、民间借贷纠纷484件占10.51%、信用卡纠纷370件占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16件占2.5%。持续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运用好民法典解决民生的问题,落实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大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和调处,杜绝“民转刑”个人极端暴力案件的发生,切实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有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县域“四新”“四化”经济发展。民事案件中,共计调解结案1118件,撤诉698件,适用《民法典》审理并判决结案623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

3.执行攻坚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19件(旧存20件),执行结案2022件,结案率77.21%。共纳入失信黑名单1424人次(其中自然人1269人次、法人155人次)、公开曝光“老赖”1人、限制高消费2002人,强制手段控制131人,敦促7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分别于5月7日、7月8日、11月1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将2021年1月以来,截止公示当日的362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案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行公信力。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xls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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