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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本级)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一审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案件;

  (二)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县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

  (三)对各业务庭不明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指导、监督人民法庭工作;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干部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八)领导全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九)管理全院经费和物质装备,按照上级法院规定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十)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一)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担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荔波县人民法院本级共1家单位组成。荔波县人民法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人数63人、事业编制人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62人,离休1人,退休13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荔波县人民法院

67

74

61

1

12

合计

67

74

61

1

12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涉密单位除外),各部门在公开时如无相关预算收入支出,须公开空表并说明无相关预算收支。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2811053.31元,支出12811053.31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827457元,支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荔波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减少

下降(%)

2018

2019

减少

下降(%)

变动原因

合计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离退干部死亡

人员经费

9672398

9665453.63

6944.37

0.07

9672398

9665453.63

6944.37

0.07

离退干部死亡

公用经费

3155059

3145599.68

9459.32

0.29

3155059

3145599.68

9459.32

0.29

离退干部死亡

项目经费

0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2811053.31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2811053.31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0635497.71元,占总支出83.0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02335.56元,占总支出7.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652.16元,占总支出3.6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00567.88元,占总支出6.25%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50969.63元,占总支出72.99%;商品服务支出3145599.68元,占总支出2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484元,占总支出2.46%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50969.63元,占总支出的72.99%;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115059.68元,占总支出的24.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484元,占总支出的2.4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1053.31元,支出12811053.31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27457元,支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减少

减少(%)

2019年占总收入

(%)

变动原因

合计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100

离退干部死亡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100

离退干部死亡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11053.31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8155497.71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48000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365.9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1484.8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484.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7811.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4841.0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00567.88元;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8089385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52000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3202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1080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08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296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1061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13541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811053.31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65453.63元,公用经费支出3145599.68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827457元,比上年减少16403.69元,同比减少0.13%,其原因是:2018年度有一名离休干部与一名退休干部死亡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72398元,比上年或减少6944.37元,同比减少0.07%;公用经费支出3155059元,比上年减少9459.32元,同比减少0.29%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2018

2019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12827457

12811053.31

16403.69

0.13

离退干部死亡

人员经费

9672398

9665453.63

6944.37

0.07

9672398

9665453.63

6944.37

0.07

离退干部死亡

公用经费

3155059

3145599.68

9459.32

0.29

3155059

3145599.68

9459.32

0.29

离退干部死亡


公开单位:单位: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xxx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8年预算数

2019年预算数

减少

减少%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465500

414000

51500

11.06

根据相关政策逐年下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无此项经费安排

公务接待费

115500

114000

1500

1.29

根据相关政策逐年下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本年度无车辆购置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000

300000

50000

14.29

根据相关政策逐年下调经费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荔波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19年度我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数24800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占总支出12.10%;会议费60000元,占总支出2.42%;办公费400000元,占总支出16.13%;差旅费320000元,占总支出12.90%;公务接待费114000元,占总支出4.60%;培训费85000元,占总支出3.4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占总支出12.90%;电费100000元,占总支出4.03%;劳务费300000元,占总支出12.10%手续费5000元,占总支出0.20%;水费30000元,占总支出1.20%;维修(护)费210000元,占总支出8.47%印刷费60000元,占总支出2.42%邮电费100000元,占总支出4.03%;租赁费76000元,占总支出3.07%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院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1231日我院净资产总计9,246,286.46元。其中流动资产1,999,512.56元,固定资产占7,246,773.90元,负债总计552,356.24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需公开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事项

备注

一、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2.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优质司法服务

3.创建党建特色品牌,打造过硬法官队伍4.推进司法纵深发展,促进司法公信提升5.注重数据转化运用,提升审判质效指标6.高频发声高端嫁接,开创外宣全新局面7.认真完成州级、县级政府、中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相关绩效指标

1.履行法定职责,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如期完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2.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提升法官履职能力3.优化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探索人民陪审新模式,努力扩大司法民主4.综合运用司法大数据,探索“互联网+司法”,打造指尖上的法院,促进司法、开放透明、便民,增强公开效果5.弘扬法治正能量,不断发出法院好声音,为审判执行建立良好氛围,明确宣传重点、打造工作亮点。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1.
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2.
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3.
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预算支出效果的满意度
4.
其他指标:指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个性化指标。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2019年我院无项目支出安排。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厅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省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总队、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和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省财政信息中心、省财政厅票据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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