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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各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庭的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对各基层人民法庭行使指定管辖权。

(5)指导、监督各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6)答复各人民法庭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全院执行工作。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全院执行工作。

(8)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好本院干部队伍;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10)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11)管理好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2)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的建设。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4)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人员构成:

罗甸县人民法院总编制数6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9人,在职实有49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共计53人,离退休人员22人。(表格如下)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罗甸县人民法院

63

75

49

4

22

合计

63

75

51

4

23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甸县人民法院由办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执行庭)、研究室、书记官室、法警大队、监察室等13个部门组成。罗甸县人民法院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罗甸县人民法院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54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67.63万元,降低12.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减少,且有部分绩效奖金未能及时下达并兑现。  (二)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2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6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23万元,占60.14%;项目支出860.99万元,占39.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42.7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67.63万元,降低12.6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减少,且有部分绩效奖金未能及时下达并兑现。

(五)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14万元,降低1.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经费支出减少,且有部分绩效奖金未能及时下达并兑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40501行政运行支出766.51万元,占41.96%;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占1.86%;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765.74万元,占41.9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22万元,占3.6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1万元,占1.07%;2080801死亡抚恤37.84万元,约占2.07%;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7万元,约占0.01%;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4万元,约占0.0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74万元,约占1.4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7万元,约占0.0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81万元,约占1.5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9.29万元,占4.3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93.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4.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未得到批复及拨款。其中:

(1)2040501行政运行支出。当年预算为763.84万元,支出决算为707.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支出未得到批复。

(2)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

(3)2040506“两庭建设”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6万元。

(4)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当年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988.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33.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支出未得到批复。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2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财政追加配套。

(7)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财政追加配套。

(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当年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调整。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25.51万元,支出决算为25.7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调整。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当年预算为1. 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当年预算为27.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基数调整。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为78.66万元,支出决算为79.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增加。

(六)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8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2.1万元,比上年增加59.41万元,增长139.16%,增加原因是:案件增加,外出办案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3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9.28%,比上年增加62.58万元,增长161.31%,增加原因是:案件增加,外出办案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72%,比上年减少3.17万元,降低81.26%,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疫情原因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9.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车辆用油、保险、维修维护保养等。2020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13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81万元,比2019年减少75.41万元,降低20.8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充分保障审判工作需要,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详见附件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因本单位项目资金为涉密资金,故不做绩效自评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附件1: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册.xls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罗甸县人民法院).xlsx

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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