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龙里县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搞好全院的执行工作;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龙里县法院管辖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管理龙里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对龙里县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承办其他应由龙里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执行团队、司法行政团队、法警大队共6个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是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91.3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0.68万元,降低0.8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主要体现对比2020年人员经费有所下降。(二)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6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31万元,占84.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55.85万元,占15.06%。
(三)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01万元,占74.99%;项目支出622.90万元,占25.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124.9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1.11万元,降低0.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主要体现对比2020年人员经费有所下降。
(五)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32万元,增长5.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相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公用经费变动造成的, 2021年支付我院审判事物外包项目及信息化建设资金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支出1,107.34万元,占52.12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支出775.72万元,占36.5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支出74.99万元,占3.5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12.7万元,占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科目(项)1.57万元,占0.0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项)30.17万元,占1.4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支出32.89万元,占1.55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项)89.14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371.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52万元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时,预算支出数里不含2021年上级资金拨款及2020年结余数,在2020年年底决算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含上级资金拨款支出数。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8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晋级,2021年决算数中含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和奖金,而年初预算数不含,另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中含2020年结余数,基于以上原因,2021年决算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64万元,支出决算为775.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9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支出科目支出中含州财政预算数264万元、上级拨款资金及退案件诉讼费,而预算数据里只含州财政拨入我院的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 74.99万元,支出决算为74.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产生职业年金是因为退休人员退休清算后,财政应补发单位部分职业年金12.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57 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 30.17 万元,支出决算为3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32.89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5.5 万元,支出决算为89.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支出里含聘任制书记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8.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70.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08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0.94%,减少原因是: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减少原因是:(差异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6.82%,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4%,减少原因是:2021年度相比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3.18%,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22.27%,减少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原因,减少了业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车辆加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及办案车辆过路费等。2021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是:级法院及其他地方法院系统、上级部门领导下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等的就餐费用支出。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50万元,比2020年增加55.92万元,增长17.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案件呈大幅度上升,在案多的情况下,我院的机关运行经费仍然保持平稳,没有大幅度增长,体现了厉行节约的原则。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车辆实际用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1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出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1年可公开项目共计79.68万元,全部为州本级资金,我单位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因本单位上级项目资金为涉密资金,故不做绩效自评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其他法院支出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案经费支出及装备经费情况。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缴到当地社保系统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在职及临聘人员缴到当地社保系统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行政单位医疗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在职及临聘人员缴到当地社保系统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项)。指反映龙里县人民法院行政编制公务员缴到当地社保系统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附件2:龙里法院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司法救助金.xlsx
附件3:龙里法院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聘任制书记员工资.xlsx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龙里法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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