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共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为:审判业务机构和非审判业务机构。审判业务机构包含: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非审判业务机构分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3个乡镇人民法庭(包括:都江人民法庭、大河人民法庭、中和人民法庭)。
3.部门人员构成:
我院政法专项人员总编制人数为78人。行政编制72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数为3人;事业编制6人,事业工勤编制为1人。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68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27人。
部门人员构成表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78 |
99 |
68 |
4 |
27 |
合计 |
78 |
99 |
68 |
4 |
27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446487.19元,支出15446487.19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5619144.82元,支出15619144.82元,比上年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减少 |
减少(%)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人员减少 |
人员经费 |
11859132.42 |
11705614.15 |
153518.27 |
1.29 |
11859132.42 |
11705614.15 |
153518.27 |
1.29 |
人员减少 |
公用经费 |
3760012.40 |
3740873.04 |
19139.36 |
0.51 |
3760012.40 |
3740873.04 |
19139.36 |
0.51 |
人员减少 |
项目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与上年持平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446487.19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619144.82元,比上年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446487.19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5619144.82元,比上年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5450.43元,占总支出83.0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1881.88元,占总支出5.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2268.28元,占总支出4.61%;住房保障支出1016886.60元,占总支出6.58%。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102111.95元,占总支出71.88%;商品服务支出3290873.04元,占总支出21.3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3502.20元,占总支出3.91%。其他资本性支出450000.00元,占总支出2.91%。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102111.95元,占总支出的71.87%;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290873.04元,占总支出的21.30%;机关资本性支出(一)4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02.20元,占总支出的3.9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46487.19元,支出15446487.19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19144.82元,支出15619144.82元,比上年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02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公开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减少 |
减少(%) |
2021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100 |
人员减少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100 |
人员减少 |
非财政拨款收入 |
0 |
0 |
0 |
0 |
0 |
无此项资金安排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无此项资金安排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46487.19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945450.43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88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319.00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117.52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445.36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4718.6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662.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7887.52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16886.60元。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19144.82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10049275.98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96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259.60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75.0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385.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3869.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270.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5326.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22684.28元。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9945450.43元,比上年减少103825.55元,同比减少1.03%;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880000元,比上年减少80000.00元,同比减少2.7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319.00元,比上年增加3059.40元,同比增加0.35%;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117.52元,比上年减少42.52元,同比减少2.05%;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7445.36元,比上年减少60.36元,同比减少0.3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4718.640元,比上年增加849.64元,同比增长0.2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662.12元,比上年增加392.12元,同比增长2.0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7887.52元,比上年增加12561.52元,同比增长3.64%;2210201住房公积金1016886.60元,比上年减少5797.68元,同比减少0.5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446487.1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05614.15元,公用经费支出3740873.04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619144.8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59132.42元,公用经费支出3760012.40元。2021年比上年减少172657.63元,同比减少1.11%,其原因是: 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705614.15元,比上年减少153518.27元,同比减少1.29%;公用经费支出3740873.04元,比上年减少19139.36元,同比减少0.51%。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
2021年 |
减少 |
减少(%) |
2020年 |
2021年 |
增加 |
减少(%)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15619144.82 |
15446487.19 |
172657.63 |
1.11 |
人员减少 |
人员经费 |
11859132.42 |
11705614.15 |
153518.27 |
1.29 |
11859132.42 |
11705614.15 |
153518.27 |
1.29 |
人员减少 |
公用经费 |
3760012.40 |
3740873.04 |
19139.36 |
0.51 |
3760012.40 |
3740873.04 |
19139.36 |
0.51 |
人员减少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20年 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减少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401200 |
271200 |
130000 |
32.40 |
精简开支,缩小接待经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8000 |
8000 |
0 |
0 |
与上年度一致 |
公务接待费 |
238000 |
108000 |
130000 |
54.62 |
精简开支,缩小接待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与上年度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5200 |
155200 |
0 |
0 |
与上年度一致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无此项经费安排 |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及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1年我院部门公用经费共计3740873.04元。2020年公用经费共计3760012.40元,比上年减少19139.36元,同比减少0.51%。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减少。定额公用经费支出2880000.00元,占总支出的76.99%。包含:会议费55000.00元,占总支出1.91%;办公费120000.00元;占总支出4.17%;差旅费360000.00元,占总支出12.50%;公务接待费108000.00元,占总支出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200.00元,占总支出的5.39%;因公出国(境)费8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8%;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5%;专用燃料费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7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00.00元,占总支出20.14%;劳务费260000.00元,占总支出9.03%;手续费8000.00元,占总支出0.28%;培训费180000.00元,占总支出6.25%;邮电费15000.00元,占总支出0.52%;维修(护)费209800.00元,占总支出7.28%;电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8.68%;水费45000.00元,占总支出1.56%;印刷费30000.00元,占总支出1.04%;办公设备购置费250000.00元,占总支出8.68%;专用设备购置费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94%;咨询费8000.00元,占总支出0.28%;租赁费8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8%。工会经费126281.52元,占总支出3.38%;福利费73037.52元,占总支出1.9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554.00元,占总支出的17.68%。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单独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4927199.16元。其中:流动资产7465472.14元,占资产总额的16.62%;固定资产12665317.60元,占资产总额的28.19%;无形资产100000.00,占资产总额的0.22%;在建工程24696409.42元,占资产总额的54.97%。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单位) 名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部门(单位)总 体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万元): |
1544.65 | ||||
基本支出 |
1544.65 | |||||
项目支出 |
||||||
其他 |
||||||
部门(单位) 职能概述 |
人民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审判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司法决定权,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全民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稳定顺利发展。 | |||||
部门(单位) 绩效目标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成年度部门职责。目标1.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收入征管。 目标2.兜牢“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目标3.聚集保障脱贫攻坚,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目标4.加强管控监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目标5.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产出 |
数量 |
全院办案(业务)数量 |
≥3500件 |
|||
涉恶(案件)数量 |
≥5件 |
|||||
司法救助案件数量 |
≥30件 |
|||||
质量 |
办案业务经费资金合理准确分配 |
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
||||
业务装备经费合理使用 |
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
|||||
提高案件办理时效,群众满意度 |
逐年提升 |
|||||
时效 |
完成时间 |
12月底完成 |
||||
成本 |
工资福利支出 |
1110.21万元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4.09万元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0.35万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提高司法工作有效开展,提升办案水平 |
稳步提高 |
|||
合法合理使用司法执行权、决定权 |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
|||||
社会效益 |
提升案件办理时效 |
提高执结率群众满意度 |
||||
生态效益 |
发挥审判职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
可持续影响 |
充分发挥审判职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
长期影响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争取做到100% |
|||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拨款。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至少三个)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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