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7、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共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为:审判业务机构和非审判业务机构。审判业务机构包含: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非审判业务机构分为:政治部、综合办公室。3个乡镇人民法庭(包括:都江人民法庭、大河人民法庭、中和人民法庭)。
二、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53.7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944.59万元,降低28.6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6.0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3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90万元,占80.63%;项目支出414.26万元,占19.3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76.0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72.42万元,降低27.4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五)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7.82万元,降低11.8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减少,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40501行政运行支出1077.82万元,占60.68 %;
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437.29万元,占24.6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3万元,占4.90%;
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1万元,占0.01%;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4万元,占0.1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39万元,占1.88%;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1.93万元,占0.11%;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53万元,占1.9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2.27万元,占5.7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61.94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1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涉密资金不予公开。
(六)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3.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6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97万元,比上年减少117.76万元,降低80.26%,减少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出总额的98.08%,比上年减少114.72万元,降低80.15%,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92%,比上年减少3.03万元,降低84.48%,减少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年检费用、保险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油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用餐等。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56万元,比2019年增加252.32万元,增长1,905.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办理案件数增多,相关运行保障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0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我单位2020年度无项目,故未对项目做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万元): |
2138.16万元 | |||||
基本支出 |
1723.90万元 | ||||||
项目支出 |
414.26万元 | ||||||
其他 |
0万元 | ||||||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
1、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3、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5、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7、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 ||||||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其他案件,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推动在线解纷和智慧诉服转型升级。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 |
数量 |
2020年全年受理案件数 |
366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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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年审(结)案件数 |
3478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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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
按时保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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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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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完成时间 |
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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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基本支出 |
1723.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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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
414.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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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
2020年非税收入情况 |
865.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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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保障社会稳定,办案效率 |
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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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长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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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四、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费用。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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