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人民法院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妨害婚姻、家庭等犯罪案件;依法审判管辖的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
(2)依法审判管辖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其它动产案件和损害赔偿、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济合同纠纷、期货、股票、金融、债券、票据以及企业破产等民事案件。
(3)依法审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案件。
(4)受理由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的案件,对其审理、判决、裁定。
(5)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办理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其它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的执行工作。
(7)依法办理由本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国家赔偿胜诉案件。
(8)负责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管理、培训、教育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依法治理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瓮安县人民法院本级共1家单位组成。瓮安县人民法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瓮安县人民法院本级 |
135 |
141 |
94 |
9 |
38 |
合计 |
135 |
141 |
94 |
9 |
38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9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预算收入19800560元,支出1980056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8641086元,支出18641086 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8641089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18641089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
人员 经费 |
13925697 |
14817721 |
892024 |
6.41 |
13925697 |
14817721 |
892024 |
6.41 |
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 |
公用 经费 |
4715389 |
4982839 |
267450 |
5.67 |
4715389 |
4982839 |
267450 |
5.67 |
公用经费的增加 |
项目 经费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980056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8641086 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9800560 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8641086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6546349元,占总支出83.5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1538元,占总支出6.83%;卫生健康支出682991元,占总支出3.45%;住房保障支出1219681元,占总支出6.1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953720元,占总支出70.47%;商品服务支出4982839元,占总支出25.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001元,占总支出4.37%。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144087元,占总支出的66.38%;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966828元,占总支出的25.08%;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25645元,占总支出的4.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001元,占总支出的4.3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00560元,支出19800560元,收支平衡;2018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41086元,支出18641086 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情况说明表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8年 |
2019年 |
增加 |
增长(%) |
2019年占总收入 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8641086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100 |
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18641086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100 |
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
非财政拨款收入 |
0 |
0 |
||||
其他 |
0 |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00560元,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12404705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4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4079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256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2102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2102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732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90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9409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219681元。2018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41086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其中:2010101行政运行12404705元,比上年增加781644元,同比增长6.72%;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4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元,同比增长5.2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4079元,比上年增加88135元,同比增长7.37%;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256元,比上年增加3256元,同比增长100%;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2102元,比上年增加2203元,同比增长7.37%;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2102元,比上年增加2203元,同比增长7.3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7320元,比上年减少1465元,同比减少0.4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906元,比上年增加27906元,同比增长10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9409元,比上年增加47959元,同比增长1.77%;2210201住房公积金1219681元,比上年增加47959元,同比增长4.0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980056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800560元,公用经费支出4000000元。2018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8641086元,比上年增加1159474元,同比增长6.22%,其原因是: 本年度新增行政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工资晋升、医疗保险以及公用经费的增加等。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800560元,比上年增加959474元,同比增长6.46%;公用经费支出4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元,同比增长5.2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2018 |
2019 |
增加 |
增长(%) |
变动原因 |
合计 |
18641086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18641086 |
19800560 |
1159474 |
6.22 |
人员增加及工资变动 |
人员经费 |
14841086 |
15800560 |
959474 |
6.46 |
14841086 |
15800560 |
959474 |
6.46 |
人员增加及工资变动 |
公用经费 |
3800000 |
4000000 |
200000 |
5.26 |
3800000 |
4000000 |
200000 |
5.26 |
人员增加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8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增加 |
增长(%)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180000 |
180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90000 |
90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接待费 |
90000 |
90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000 |
90000 |
0 |
0 |
与上年一致 |
注: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2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瓮安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无此经费安排 |
说明: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公用经费共计4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7.5%;被装购置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5%;差旅费2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6.25%;电费1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75%;公务接待费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5%;会议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75%;劳务费2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5%;培训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5%;其他交通费用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手续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水费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5%;维修(护)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委托业务费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25%;物业管理费45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25%;因公出国(境)费用9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25%;印刷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邮电费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租赁费8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45%。
2.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初资产51077696.70元,其中:流动资产41410293.7元,占资产总额的81.07%;固定资产9667403元,占资产总额的18.93%;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9667403元。其中:通用设备8775803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0.78%;专用设备31186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3%;家具用具装具57974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99%。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支出。
2019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序号 |
事项 |
备注 | |
一、 |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 | ||
预算绩效 目标 |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
1.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黔南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财监〔2016〕5号)(电子版文件,请进入黔南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州财政局-法规公文-政府文件-部门文件) | |
相关绩效 指标 |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贪污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 | ||
相关绩效目标说明: |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暂无预算重大项目支出,本年如有项目支出时,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向州财政书面申请项目经费。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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