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等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惩罚、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9个机构和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综合办公室;人民法庭有猴场人民法庭、玉山人民法庭、中坪人民法庭、珠藏人民法庭。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857.4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25.52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即县级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14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5.65万元,占86.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22.53万元,占13.4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79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31万元,占38.27%;项目支出4,195.07万元,占61.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434.8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52.68万元,降低2.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7.13万元,增长121.57%。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380.08万元,占93.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5万元,占3.08%;卫生健康支出80.36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126.49万元,占1.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725.65万元,支出决算为6373.8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3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多。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法院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4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6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保险基数增加,导致单位缴纳部分增多,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68.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5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以及支付审判楼边坡防护工程等费用,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1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2.11万元,支出决算为92.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43.50万元,支出决算43.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3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3.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2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3.44万元、津贴补贴410.69万元、奖金164.11万元、伙食补助费61.06万元、绩效工资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29.48万元、医疗费3.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90万元、离退休费160.59万元、生活补助7.18万元;
公用经费42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89万元、印刷费8.58万元、水电费13.93万元、邮电费13.23万元、差旅费7.36万元、取暖费27万元、物业管理费51.46万元、维修(护)费9.89万元、租赁费2.84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3.79万元、公务接待费0.91万元、被装购置费0.35万元、劳务费64.16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其他交通费6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5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0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8.20万元,比上年增加94.76万元,增长177.32%,增加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购置警车3辆,二是执行案件增多,且大多需要实地调查,故产生的警车运行费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2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9.39%,比上年增加94.77万元,增长180.42%,增加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执行案件增多,且大多需要实地调查,故产生的警车运行费增多,同时本年度购置警车3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61%,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71%,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8.00万元,支出决算14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6.42万元,购置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本年度购置警车3辆,二是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50万元,支出决算0.91万元,完成预算的6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91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1万元,主要是其他法院干警到我县办案、开庭等接待用餐以及购入接待所需茶叶等费等。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15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0万元,降低0.0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24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38.76万元,增长10.13%,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审判辅助外包服务费以及固定资产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0万元,上级资金0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两庭建设”、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烈士褒扬金,牺牲病故和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9张表).xls
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与预算对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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