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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人民法院(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长顺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

(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

(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1家单位组成。长顺县人民法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2020年年底我院编制58人,实有56人,退休人员30人,聘用人员34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顺县人民法院本级

58

86

56


30













合计

58

86

56


30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具体参考以下格式: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2027886.28元,支出12027886.2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2046906.17元,支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减少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长顺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0212年

增长

增长(%)

2019年

2020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2046906.17

12027886.28

-19019.89

-0.16%

12046906.17

12027886.28

-19019.89

-0.16%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

人员经费

9135324.69

9159750.84

24426.15

0.27

9135324.69

9159750.84

24426.15

0.27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

公用经费

2911581.48

2868135.44

-43446.04

-1.51%

2911581.48

2868135.44

-43446.04

-1.51%

工会费减少、人员职务变动。

项目经费

0

0

0

0

0

0

0

0

无此项资金安排

其他

0

0

0

0

0

0

0

0

无此项资金安排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2027886.28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减少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2027886.28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增长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8228.64元,占总支出83.29%;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662974.08元,占总支出5.51%;卫生健康支出584690.52元,占总支出4.8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761993.04元,占总支出6.34%。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535300.84元,占总支出70.96%;商品服务支出2749135.44元,占总支出22.8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450元,占总支出5.19%,其他资本性支出119000元,占总支出0.99%。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535300.84元,占总支出的70.96%;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749135.44元,占总支出的22.86%;机关资本性支出119000元,占总支出0.9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450元,占总支出5.1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7886.28元,支出12027886.28元,收支平衡;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6906.17元,支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减少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1年占总收入

比(%)

变动原因

合计

12046906.17

12027886.28

-19019.89

-0.16

100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赡养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2046906.17

12027886.28

-19019.89

-0.16

100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赡养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无此项资金安排

其他

0

0

0

0

0

无此项资金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7886.28元,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7778228.64元;204599其他法院支出22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9974.72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2999.36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052.5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0637.9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61993.04元。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减少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工会经费减少。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支出7764699.93元,比上年增加13528.71元,同比增长0.17%;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支出228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0元,同比减少1.7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47967.6元,比上年增加2007.12元,同比增长0.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959.04元,比上年增加40.32元,同比增加0.3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3238元,比上年增加814.56元,同比增长0.3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2266.28元,比上年增加8371.68元,同比增长2.6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765775.32元,比上年减少3782.28元,同比减少0.4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027886.2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59750.84元,公用经费支出2868135.44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2046906.17元,比上年减少19019.89元,同比减少0.16%,其原因是: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被赡养人变动,工会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35324.69元,比上年增加24426.15元,同比增长0.27%;公用经费支出2911581.48元,比上年减少43446.04元,同比减少1.4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长顺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2020年

2021年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2046906.17

12027886.28

-19019.89

-0.16%

12046906.17

12027886.28

12027886.28

-0.16%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赡养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人员经费

9135324.69

9159750.84

24426.15

0.27%

9135324.69

9159750.84

24426.15

0.27%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赡养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公用经费

2911581.48

2868135.44

-43446.04

-1.49%

2911581.48

2868135.44

-43446.04

-1.49%

人员职务变动,退休人员及赡养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长顺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20年预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420000

530000

110000

26.19%

案件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导致燃油费增加,涉及跨区域案件增加及与其他各县市业务交流增多导致接待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高,信息化发展外出学习增多。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000

100000

90000

900%

信息化发展外出学习增多

公务接待费

60000

60000

0

0

涉及跨区域案件增加因此与其他各县市业务交流增多导致接待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无此经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0000

370000

20000

5.71%

案件增加,下乡次数增加导致燃油费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高。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长顺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无此经费安排

说明:2021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公开单位:长顺县人民法院         单位:元

项目

预算安排

占总公用经费比重

合计

2240000


办公费

100,000

4.46%

办公设备购置

12,000

0.54%

被装购置费

10,000

0.45%

差旅费

460,000

20.54%

电费

80,000

3.57%

公务接待费

60,000

2.6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0,000

16.52%

会议费

5,000

0.22%

培训费

200,000

8.93%

其他交通费用

40,000

1.7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000

0.27%

其他资本性支出

47,000

2.1%

手续费

10,000

0.45%

水费

60,000

2.68%

维修(护)费

400,000

17.86%

物业管理费

10,000

0.45%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40,000

1.79%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0,000

4.46%

印刷费

80,000

3.57%

邮电费

10,000

0.45%

专用材料费

10,000

0.45%

专用燃料费

10,000

0.45%

专用设备购置

20,000

0.49%

租赁费

100,000

4.46%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18,365,888.54元,较上年减少1,261,209.91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其中流动资产6,676,727.6元,占资产总额的36.36%;固定资产净值4,592,161.88元,占资产总额的25%;无形资产净值0元;占资产总额的0%;在建工程7,096,999.06元,占资产总额的38.64%。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单位)及代码

长顺县人民法院     115227290098221079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202.79

基本支出

1202.79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长顺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民事特别程序案件;对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再审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诉和申请再审。(三)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本院执行工作。(五)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抓好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七)在审判工作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八)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1.保障本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作。2.提高办案质效,为完善便民服务提供有力保障。3通过预算绩效管理的深入和落实,有效提升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支持县市政法部门数量

1个


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支持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数量

≥3100个案件


质量

保障审判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完成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办案质效

有效提高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12月底


成本

工资福利支出

85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

286.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45


效益

经济效益

支持地方政法部门办案水平

稳步提升


社会效益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生态效益

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稳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长期影响


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长期影响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各单位满意度

≥90


当事人满意度

≥9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按财政部门批复项目分项填列)

2021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重大支出等。(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批复)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购买公务用车及运行费、保险费、修理费、安全奖励费等经费;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经费。

附件2:长顺县人民法院整体目标绩效表.xlsx

附件1:长顺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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