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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1.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1.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部门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1家单位组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3.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59人,在职实有人数62,在职行政编制人数62人、无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59

91

62

0

29







合计

59

91

62

0

29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3140503.76元,支出13140503.76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15475572.09元,支出15475572.09,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原因是:由于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

人员经费

11681423.57

9970192.64

-1711230.93

-14.65

11681423.57

9970192.64

-1711230.93

-14.65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公用经费

3794148.52

3170311.12

-623837.4

-16.44

3794148.52

3170311.12

-623837.4

-16.44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

项目经费

0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475572.09元,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原因是:由于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475572.09元,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原因是:由于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0992925元,占总支出83.66%;社会保障预就业支出705726.72元,占总支出5.37%;卫生健康支出614994.2元,占总支出4.68%;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26858元,占总支出6.2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14369.12元,占总支出70.12%;商品服务支出2720311.12元,占总支出2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5823.52元,占总支出5.76%;其他资本性支出450000元,占总支出3.42%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14369.12元,占总支出的70.1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2720311.12元,占总支出20.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5823.52元,占总支出5.76%;机关资本性支出450000元,占总支出3.4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3140503.76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475572.09元,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原因是:由于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20年占总收入

(%)

变动原因

合计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100

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100

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

非财政拨款

收入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40503.76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8512925元;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4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888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838元;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081元;201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8913元;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826857.84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5475572.09元,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原因是:由于部门转隶,在职人员减少。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8512925元,比上年减少1494748.57元,同比减少14.94%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2480000元,比上年520000,同比同比减少17.3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888比上年350228.12,同比同比减少36.1%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838比上年10415.08,同比同比减少42.94%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081比上年9955.96,同比同比减少3.42%2210201住房公积金826857.84比上年88852.68,同比同比减少9.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140503.7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70192.74元,公用经费支出3170311.12元。2019年度我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75572.09元,比上年减少2335068.33元,同比减少15.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70192.64元,比上年减少1711230.93元,同比减少14.65%;公用经费支出3170311.12元,比上年减少623837.4元,同比减少16.44%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内容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2019

2020

增加

增长(%)

变动原因

合计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15475572.09

13140503.76

-2335068.33

-15.1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

人员经费

11681423.57

9970192.64

-1711230.93

-14.65

11681423.57

9970192.64

-1711230.93

-14.65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

公用经费

3794148.52

3170311.12

-623837.4

-16.44

3794148.52

3170311.12

-623837.4

-16.44

在职人员转隶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填报增加变动情况,无变化也需填列与上年一致等字样)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项目内容

2019年预算数

2020年预算数

增加

增长(%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000

20000



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

150000

50000



参照2019年逐年递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000

20000



现有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7辆。其中1辆机要通讯用车,其余执法执勤用车由专款保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公开单位: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备注

0

0


说明:2020年我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170311.12元,2019年预算数为3794148.52元,比上年减少623837.4元,降幅16.44%,其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转隶,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我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年我院流动资产7,943,006.03,其中:货币资金6,867,894.8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04,238.4元,其他应收款270,872.8元。非流动资产2,955,190.08元,其中:固定资产13,696,317.08元(房屋及构筑物2,644,900.00元,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通用设备2,459,532元,比上年增加3,960元,主要由于购置办案设备;专用设备8,591,885.08元,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739,126.82元,比上年度增加10,739,126.82元,原因为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20,707元,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部门(单位)名称

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万元)

1314.05万元

基本支出

1314.05万元

项目支出


其他


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1、保障市县两级检察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控告申诉、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等的监督审判工作。2、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做好纪委监察委移交提起公诉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3、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4、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及时、准确办理各类案件。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说明

产出

数量

控告申诉工作

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微信微博”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审查逮捕工作

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职能,严惩刑事犯罪,共受理313件,结案率为95%


审查起诉工作

提高站位、强化认识,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共受理635件,结案率为95%


扫黑除恶工作

切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工作,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深挖彻查“保护伞”。落实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坚持“两个一律”,落实“一案三查”,努力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

开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工作,成立民营企业案件工作专班,对近三年办理的涉及民营企业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分析,走访在匀重点企业22


检察建议工作

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职责,保证办案质量,加强民事审判监督,防止司法不公,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共发出检察院建议45


生态检察工作

持续加强生态领域检察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审查起诉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案件1313人,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8件8人。


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


质量

全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秀


时效

完成时间

202012月底完成


成本

人员经费

997.02万元


运转经费

317.03万元


效益

经济效益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利

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社会效益

扫黑除恶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政法部门公信力

推进依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


生态效益

服务和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全市群众对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满意度

90%


市委市政府对我院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95%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没有申报项目预算,无项目预算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


 

 

 

都匀市检察院2020年预算批复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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