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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五)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六)负责应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九)对追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十)负责应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一)受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二)组织对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三)负责案件管理,组织开展司法办案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十四)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作,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十六)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设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罗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73.1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31.46万元,降低7.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结转结余的“两房”建设比2022年初结转结余的“两房”建设资金多,2021年初结转结余619.78万元,2022年初结转结余289.82万元,导致2022年收支决算比2021年度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8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3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43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60万元,占60.04%;项目支出571.47万元,占39.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73.13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31.46万元,降低7.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结转结余的“两房”建设比2022年初结转结余的“两房”建设资金多,2021年初结转结余619.78万元,2022年初结转结余289.82万元,导致2022年收支决算比2021年度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每年工资晋档晋级,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89.66万元,占总支出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万元,占总支出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万元,占总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46.6万元,占总支出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83.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部分项目资金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4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450.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当年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84.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3.4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在2022年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上年结转的“两房”建设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40.36万元,支出决算为40.3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0.14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84万元、津贴补贴182.47万元、奖金50.25万元、绩效工资26.29万元、离退休费20.31万元住房公积金46.6万元、医疗保险16.84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7.07万元、工伤和失业保险1.14万元、养老保险40.36万元、职业年金2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1.8万元、生活补助0.6万元、助学金0.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万元。

公用经费1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8万元、印刷费7.1万元、手续费0.6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2.95万元、邮电费5.07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费2.01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1.55万元、劳务费2.25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32.3万元、福利费3.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31万元,比上年减少44.88万元,降低63.94%,减少原因是:上年度购买了2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00%,比上年减少44.88万元,降低63.94%,减少原因是:上年度购买了2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00%,比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00万元,支出决算2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7.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等2022年,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3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3.72万元,降低2.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2022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年初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含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结合2022年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整体情况做了自评。同时,根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州本级及上级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现的产出情况和产生的效益等方面做自评。其中2022年可公开项目共有3个,涉及资金479.6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114.1万元,上级资金365.5万元)。

(二)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可公开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重点绩效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是指: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简称“两房”建设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十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是指:用于检察院业务、办案以及符合国家财政部门和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当中所允许支付的相关业务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财政对补充养老保障制度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第五部分 附件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批复公开表.xls

附件2-1: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罗甸县人民检察黔南州司法救助金项目).xlsx

附件2-3:上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xlsx

附件2-1: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技术改造及附属工程).xlsx

附件3-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罗甸县人民检察院).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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