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1.目录;
2.部门概括;
3.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4.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监督机关,接受中共龙里县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向龙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龙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内设六个职能部门。经费来源是黔南州财政全额拨款。
3.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32人、工勤3人),在职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32人、工勤2人),在编车辆8辆,实有车辆8辆。退休人员13人,遗嘱2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工勤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
35 |
34 |
32 |
2 |
13 |
合计 |
35 |
34 |
32 |
2 |
13 |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2020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0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详见公开附件。
四、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收入6834929.71元,支出6834929.71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8675507元,支出8675507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表
公开单位: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减少 |
减少(%) |
2019年 |
2020年 |
减少 |
减少(%) |
变动原因 |
合计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
人员经费 |
8507507 |
5554929.71 |
2952577.29 |
34.7 |
8507507 |
5554929.71 |
2952577.29 |
34.7 | |
公用经费 |
1680000 |
1280000 |
400000 |
23.8 |
1680000 |
1280000 |
400000 |
23.8 | |
项目经费 |
|||||||||
其他 |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6834929.71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8675507 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注: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6834929.71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为8675507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5692442.23元,占总支出83.2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1049.2元,占总支出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076.96元,占总支出4.73%;住房保障支出438361元,占总支出6.41%。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856139.71元,占总支出71.05%;商品服务支出1518498.2元,占总支出22.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291.8元,占总支出4.98%;其他资本性支出120000元,占总支出1.76% 。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856139.71元,占总支出的71.0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1518498.2元,占总支出的22.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291.8元,占总支出4.98%;其他资本性支出120000元,占总支出1.76%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4929.71元,支出6834929.71元,收支平衡;2019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5507元,支出8675507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单位:元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减少 |
减少(%) |
2020年占总收入比(%) |
变动原因 |
合计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100 |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100 | |
非财政拨款 收入 |
||||||
其他 |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4929.71元,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4412442.23元;2040499其他检察院支出12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3187.28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97.92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746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7913.3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94.5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1469.08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38361.32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5507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其中:2040401行政运行5561566元,比上年减少1149123.77元,同比减少13.25%;2040499其他检察院支出1680000元,比上年减少400000元,同比减少23.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5856元,比上年减少192668.72元,同比减少34.05%;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41元,比上年增加56.92元,同比增加16.7%;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4146元,比上年减少6682元,同比减少47.23%;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4146元,比上年减少14146元,同比减少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833元,比上年减少18919.68元,同比减少11.3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25元,比上年增加769.56元,同比增加26.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9027元, 比上年增加32442.08元,同比增加23.34%;2210201住房公积金530666元,比上年减少92304.68元,同比减少17.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834929.71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96431.51元,公用经费支出1638498.2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8675507元,比上年减少1840577.29元,同比减少21.22%,其原因是: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40732元,比上年减少1344300.49元,同比减少20.55%;公用经费支出2134775元,比上年减少496276.8元,同比减少23.2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内容 |
2019年 |
2020年 |
减少 |
减少(%) |
2019年 |
2020年 |
减少 |
减少(%) |
变动原因 |
合计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8675507 |
6834929.71 |
1840577.29 |
21.22 |
10名转隶人员划转县监委 |
人员经费 |
6540732 |
5196431.51 |
1344300.49 |
20.55 |
6540732 |
5196431.51 |
1344300.49 |
20.55 | |
公用经费 |
2134775 |
1638498.2 |
496276.8 |
23.25 |
2134775 |
1638498.2 |
496276.8 |
23.25 |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元 | |||||
项目内容 |
2019年预算数 |
2020年预算数 |
减少 |
减少(%) |
增减变动原因 |
合计 |
260000 |
60000 |
200000 |
76.92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逐年减少原则,执法执勤用车支出列入中央专款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公务接待费 |
20000 |
15000 |
5000 |
25 |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待,逐年减少原则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0000 |
45000 |
195000 |
81.25 |
执法执勤用车支出列入中央专款 |
注: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共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单位需公开数字为“0”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 ||
公开单位: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元 | ||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 |
备注 |
0 |
0 |
说明:2020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及非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2020年政府预算6834929.71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3495613.23元,占总支出51.14%;社会保障缴费704126.16元,占总支出10.3 %,住房公积金438361.32元,占总支出6.42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6829元,占总支出13.41%;定额公用经费1280000,占总支出18.73 %;办公经费400000元,占总支出5.85 %;培训费5000元,占总支出0.07%;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总支出0.2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占总支出0.66 %;维修(护)费140000元,占总支出2.05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000元,占总支出3.9 %;工资福利支出4856139.71元,占总支出71.05 %;离退休费325412元,占总支出4.76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80元,占总支出0.22 %。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2020年我部门公用经费共计12800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1.25%;办公设备购置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38%;手续费1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8%;水费12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94%;电费12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9.38%;邮电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9%;差旅费1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07%;租赁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9%;培训费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9%;劳务费11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8.59%;公务接待费1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17%;维修(护)费14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10.9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0.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51%;印刷费30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2.34%;会议费4000元,占公用经费支出0.32%。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0000元,采购项目办公设备购置。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共计:6300648.82元,其中:通用设备381件,原值:4662246.82元;专用设备13件,原值:93355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831507元;无形资产1件,原值:34000元;家具、用具、装具等694件,原值:679540元;比上年增长235956元,同比增长3.89%。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资金总额:6834929.71元
(2)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主基调,围绕“四大检察”紧扣“七个专项”,认真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年度目标: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增比进位”专项工作。完成县委重大安排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3)绩效指标:
①数量指标:审查逮捕案件 :聚集影响龙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162件。
审查起诉案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15件。
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社会稳定环境。≥4件。
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以“全国文明接待室”为窗口,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功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真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贯彻落实来信“七日回复、三月办结”、均于规定时限内办结。≥10件
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建议,服务大局。≥110件
完成其他应由本院承担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②质量指标:积极围绕“四大检察”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
③时效指标:按计划完成上级机关、人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12月底全部完成。
④成本指标:工资福利支出4856139.71元;商品服务支出163849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291.8元。
⑤社会效益: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综合治理,维护安定有序、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⑥生态效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发挥生态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⑦可持续影响:持续改进作风、规范司法、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和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检察公信力提高,长期影响。
⑧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100%。
5.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项目支出资金安排。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好处。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四)“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用于武装警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支出。
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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