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史重大课题调研及党史宣传;
2、地方志编修、审验;
3、年鉴编辑;
4、对县市业务执导与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4个科室(党史科、方志科、年鉴科、秘书科),下属无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47.9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2.93万元,降低6.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8万元,占81%;项目支出80.88万元,占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47.9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2.93万元,降低6.8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4万元,降低3.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17万元,占84.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6万元,占5.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3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23.40万元,占5.5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5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5.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正常增长。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29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部分业务经费未列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2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5.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正常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当年预算为1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2.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2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正常增长。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32万元,,比上年减少1.24万元,降低79.48%,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的购入及运行;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24万元,降低24.7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压缩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具体是:县市业务部门汇报工作、省级部门调研接待等。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主要是:县市业务部门汇报工作、省级部门调研接待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6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万元,比2017年增加11.34万元,增长212.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部分项目支出计入行政运行中。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报废车辆,待处理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党史工作方面:一、编写《黔南改革开放四十年》一书并付印(其中资料编辑10万字、图片收集20幅)。二、指导罗甸、福泉党史正本二卷编写工作(培训指导及编写指导)。三、编写上报《贵州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黔南卷部分,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的课题调研任务。
地方志工作方面:一、《黔南州志(1991-2014)》资料补充、修改,完成总纂任务,报省志办验收,招标印刷。二、指导《平塘县志》编纂工作,完成志稿审查验收。三、督促指导都匀、惠水两县(市)修志工作。
年鉴工作方面:一、是做好《黔南年鉴(2018卷)》的组稿、编纂工作并付印。二、是做好《贵州年鉴(2018卷)》黔南部分资料的编辑上报。三、是下到县(市)进行年鉴编纂的指导和调研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1、编写《黔南改革开放四十年》一书并付印(其中资料编辑10万字、图片收集20幅)。2、指导罗甸、福泉党史正本二卷编写工作(培训指导及编写指导)3、编写上报《贵州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黔南卷部分,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的课题调研任务。4、《黔南州志(1991-2014)》资料补充、修改,完成总纂任务,报省志办验收,招标印刷。5、指导《平塘县志》编纂工作,完成志稿审查验收。6、督促指导都匀、惠水两县(市)修志工作。7、是做好《黔南年鉴(2018卷)》的组稿、编纂工作并付印。8、是做好《贵州年鉴(2018卷)》黔南部分资料的编辑上报。9、是下到县(市)进行年鉴编纂的指导和调研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