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qiannan.gov.cn/uploadfiles/201608/02/2016080209234946954948.xls
根据《黔南州财政关于做好2015年度黔南州州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通知》(黔南财库[2016]4号)要求,现将我办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有关的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能及构成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州的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
(2)检查指导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州直各部门(单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3)调查研究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形势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我州有关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的文件。
(5)负责全州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新闻发布;处理全州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归口管理外国友人、来黔台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接待及捐赠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外侨台港澳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7)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联络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上层重点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上层的联络工作。
(8)指导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外侨台港澳工作。
(9)负责州委外事侨务和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外事侨务办和台港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业务科、台港澳科、外事侨务科。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长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二、2015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上报部门预算金额为1322298元,财政批复为1322298元,年末调整预算金额为2383179元。
2、结转和结余:20513.30元
基本支出结转:3397.81元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115.49元
3、预算完成率为:99%。
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为100%;公用经费开支比率为99%;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为60620元;结余结转率为0.8%;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9.6%;“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24%。
三、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
四、各项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909,303.25
台湾事务:624.15
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582,884.51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466.00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347.00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816.00
行政单位医疗:28,16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31,423.00
旅游宣传:180,000.00
住房公积金:100,982.00
购房补贴:144,083.76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共支出4.94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共支出9.51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共支出5.39万元
黔南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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