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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概况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州委组织部是州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

1.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研究、指导全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全州组织人事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

2. 研究指导全州党组织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的发展工作;

3. 负责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

4. 负责全州县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5.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6. 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州干部教育工作;

7. 负责党员、干部的统计和州管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州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

9.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议和指示精神,掌握全州农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社区等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

10. 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研究、指导全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搞好全州组织人事干部工作的检查督导。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部机关(人才办)内设9个科室;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远程办、州委党代表联络办)内设5个科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州委党建办、和所属2个事业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325.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4.75万元,增长9.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十九大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增加,培训费用加大;二是拓宽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经费增加。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2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92万元,占58.06%;项目支出766.47万元,占41.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297.5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4.75万元,增长9.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十九大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增加,培训费用加大;二是拓宽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经费增加。

(五)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02万元,增长10.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十九大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增加,培训费用加大;二是拓宽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5.99万元,占83.51%;科学技术支出41.94万元,占2.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5万元,占5.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8万元,占2.21%;农林水支出60.00万元,占3.28%;住房保障支出65.83万元,占3.60%。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78.3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十九大及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培训增加,培训费用加大;拓宽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当年预算为110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9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乡镇党政正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少数民族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培训,增加了培训经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X%。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举办大数据人才专题培训班、支付高层次人才补贴、优才访学学费等,追加人才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当年预算为71.33万元,支出决算为93.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0.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各项缴费基数发生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当年预算为40.37万元,支出决算为40.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X%。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州委领导对口帮扶点帮扶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当年预算为6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5.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4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37万元,比上年减少5.83万元,下降15.27%,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1万元,占11.77%,比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24.83%,减少原因是:按照出国(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万元,占64.61%,比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9.52%,变动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7.65万元,占23.63%,比上年减少2.38万元,下降23.71%,变动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1万元。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签证费、保险费、住宿费、就餐费、行程内的交通用车费、翻译费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平台用车的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 公务接待费7.6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65万元,主要是:各类调研、考察及交流产生的食宿费用,及县市人员对接工作的食宿费用。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76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0万元,比2017年增加33.04万元,增长58.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进人员,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州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为黔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干部教育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培训必修课程,州级举办3期县级干部、1期乡(镇、街道)党政正职、4期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15期专题示范培训班,培训3000余人次;二是带动县级举办集中轮训200余期次13728人次;三是全州组织村级党组织外出考察学习3127期次17866人次。

(2)干部工作稳步开展。一是组织召开2018年州党政领导班子、省管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州委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会、在黔南挂职干部座谈会、州委主要领导与涉及机构改革调整配备的有关干部集体谈话会。二是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从2017年受到省、州表彰及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中,选拔县级干部23名。选派12名懂农业的领导干部、8名州直部门副职、17名科级干部到一线助力脱贫攻坚。三是拓宽渠道发现优秀年轻干部,通过专项调研储备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500余名,拓宽渠道发现储备优秀正科级干部200多名、副科级干部300多名,从中提拔副县级干部30名。

(3)党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进会、全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黔南州2019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中共黔南州委常委会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七一表彰大会等会议。二是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70名,选派3490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698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三是大力开展“志智双扶·感恩奋进”思想扶贫,建立思想扶贫示范乡镇42个、示范村50个。四是表彰全州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0名、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100个。

(4)人才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与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签订共建高校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协议,创新人才柔性引用机制。二是围绕我州“六大战略行动”,组团参加人才博览会、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洽谈人才5800余人次。推荐2名高层次人才参评入选省第四批“百人领导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三是推荐申报1个国家级、4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四是2018年度发放州级高层次人才补贴900余万元。230余名人才拎包入住“州、市共建”人才公寓,全州建成、在建的人才公寓超过2000套。

(5)公务员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完成公务员(人民警察)四级联考工作,录用基层公务员149人、选调生93人。二是定向从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72人,定向985高校录用选调生24名。三是召开了2018年选调生座谈会,开展选调生工作专题调研。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等扶贫项目支出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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