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监督检查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州委报告。
5、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州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
6、配合州委有关机关抓好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以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9、协助州纪委领导州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0、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1、领导州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12、规划指导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州委报告。
13、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州直机关党建巡察工作。
14、指导县(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
15、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16、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4个科室。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89.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6.83万元,增长4.5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进人员的工资及保险;二是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等。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89万元,占100%。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8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万元,占71.63%;项目支出110.22万元,占28.37%。
(四)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89.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7.13万元,增长4.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进人员的工资及保险;二是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等
(五)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46万元,增长7.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进人员的工资及保险;二是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90万元,占89.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万元,占3.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15.90万元,占4.1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5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88.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工资及保险、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党建专项经费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行政运行(2013101)。当年预算为166.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的工资及保险、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当年预算为5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党建专项经费。
(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当年预算为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11%。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失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1)。当年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当年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当年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当年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当年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当年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当年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当年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和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注:本单位无公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3万元,比2018年减少2.06万元,降低9.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以来,州直机关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州委重要会议精神,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大抓基层、抓实基础,突出服务中心、改进作风,突出机关党建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督促州直机关各党组(党委)中心组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印发《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党建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机关党建网站、“好花更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推送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完成党建办信息报送任务360余篇,向《黔南日报》《山水黔南》、黔南热线、黔南组工网、多彩贵州网报送采用信息共计450余篇。
(二)以中心工作要求为导向,统筹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助力脱贫攻坚。州直机关工委面向罗甸县困难群众征集“微心愿”,在全州范围内掀起了一阵“圆梦”热潮,活动共征集微心愿”2941余个,截至2019年1月5日,全部认领完毕,募集到价值90万余元的捐献物资。二是开展走访慰问。统筹协调完成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49名,慰问资金4.5万元;统筹协调完成2019年“七·一”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91名,慰问资金4.95万元。三是完成推优工作。考察推荐了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11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2名,先进党组织3个;全州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13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2名,先进党组织6名。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夯实战斗堡垒。
一是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1.实现培训“全覆盖”。对州直机关党务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组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专题讲座、组织委员培训班、宣传委员培训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等,共计培训818人次。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党组织生活情景模拟教学,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规范程序进行模拟授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推进党员过“政治生日”。印发《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牢记政治生日·不忘入党初心”主题活动的通知》,截止目前共为28名州级在职党员领导同志过“政治生日”,州直机关各党组织相继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通过为党员同志过“政治生日”的仪式感,提醒党员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完成机关党组织设置。牵头协调州委办下发了《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机构改革后机关党组织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召开机构改革后机关党组织设置工作培训会,共撤销机关党委6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5个;新建机关党委7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变更名称机关党委4个,党支部7个;变更名称及隶属管理关系党支部1个;变更隶属管理关系党支部2个;保留机关党委16个,党支部4个。目前,州直机关党组织设27个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18个直属支部。三是抓好“星级支部”创建。2018年度共评定“五星级”党支部454个,“四星级”党支部864个,对问题突出的15个党支部进行降星,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建设,得到了省直工委等上级领导的多次专题调研、批示和肯定,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黔南经验”, 写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重要文件中。
(四)以“守纪律讲规矩”为要求,着力提升工作作风。
一是开展示范窗口建设。印发《关于在州直部门(单位)服务窗口设置“作风建设意见箱”的通知》,在州政务中心等5个单位服务窗口设置“作风建设意见箱”,畅通了群众反映事件或线索的渠道。二是加强党员纪律建设。到福泉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在工委会、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违纪案件,开展经常性的提醒约谈和谈心活动,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⑵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①党建专项经费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75.54万元,上级财政拨款资金75.54万元,全年执行数75.54万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产出指标”所填的内容来写):一是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狠抓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组织州直机关党务干部开展全员培训,真正做到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 组织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专题讲座、组织委员培训班、宣传委员培训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等5个班次,参训人员共计818人次。
二是加强州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星级支部创建工作;巡回督导工作;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同频共振。
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宣传力度。扩大机关党建影响力,2019年分别与黔南热线网站、黔南日报社、黔南电视台黔南新闻联播合作,宣传报道80余次,全面展现黔南州在抓机关党建中取得的经验、成效,作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持续的黔南经验进行推广。
四是组织领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各项制度落实督促。落实党支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州直机关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的落实,对78家基层党组织263个党支部订阅和编印相关学习文件汇编。
c.产生的效益:一是建强党员队伍,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二是切实改进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督促州直机关各部门提升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着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星级支部稳步推进。
三是加大州直机关党建宣传力度,展现州直机关党组织风采,进一步突显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的重要性。全面展现近年来黔南州在抓机关党建中取得的经验、成效,作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持续的黔南经验进行推广。
四是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要求,推进州直部门党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将督查、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党建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逐步提升。
d.受益对象(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为州直机关党组织和州直机关党员,满意度为100%。
①业务专项经费项目
a.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34.68万元,上级财政拨款资金34.68万元,全年执行数34.68万元,执行率100%。
b.项目实施情况(根据“产出指标”所填的内容来写):一是开展“晋级升星、好花更红”星级党支部创建.
二是开展机关党建巡回督导(评估)工作。按照黔南党办发〔2019〕9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将州直各部门(单位)执行党组织制度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巡回(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对接受州委巡察的21个州直部门(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扎实完成州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做实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是开展以“转作风、强队伍、促业绩”为主题的“先锋工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参与创建党组织共计91个,创建率达100%,至今共评选出“十佳党建品牌”30个,涌现出“高路入云端、天堑变通途”“忠诚执纪、务实为民”“山川增绿、党旗增辉”等一批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党建品牌,编入《“好花红”党建品牌汇编》,州直机关党建品牌的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黔南州“好花红”党建品牌的巩固提升。
c.产生的效益:一是在机关开展“晋级升星·好花更红”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星级党支部”创建成功经验写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重要文件。州委印发《黔南州标准化规范化星级党支部创建实施方案》,以“晋级升星·好花更红”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州直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2019年,被评为州级“五星级”党支部达157个,州纪委州监委第五党支部被推荐命名为省级示范党支部,此项工作获2019年度全州创新工作二等奖.
二是2018年至2019年共开展4轮(次),对73个州直部门(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作出总体评价,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党建年度综合评价重要依据。
三是以庆祝“七·一”为契机,启动了三届“先锋工程”评选,评选出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6个。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 )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 )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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