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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3.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4.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5.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6.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7.监督检查全州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8.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2018年末,根据“两定”方案和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我单位暂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其中,第七纪检监察室加挂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7个内设机构。另有4个中共黔南州委巡察组、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2.部门算单位构成:我单位由黔南州纪委监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黔南州纪委监委后勤服务中心、黔南州监委留置所共三家单位组成。黔南州纪委监委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黔南州纪委监委后勤服务中心及黔南州监委留置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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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554.55万元(实际收入为3431.72万元,上年结转122.83万元;实际支出3277.26万元,本年结转277.2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37.74万元,增长67.9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将州检察院有关人员转隶至州纪委州监委,且对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中统一办公管理,在编在岗职工数从84人增加至133人(含退休),导致支出经费较2018年明显增加。

  (二)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3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1.7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7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84万元,占40.82%;项目支出1,939.42万元,占59.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532.01万元(含年初结转100.2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437.74万元,增长68.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将州检察院有关人员转隶至州纪委州监委,且对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中统一办公管理,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明显增加。

(五)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8.24万元,增长6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州检察院有关人员转隶至州纪委州监委,且对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中统一办公管理,导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较2018年明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961.19万元,90.35%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9万元,占2.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79万元,占1.92%;农林水支出(其他扶贫支出)60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95.99万元,占2.9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82.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将州检察院有关人员转隶至州纪委州监委,且对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中统一办公管理,且为达到合署办公的要求,办公地点搬迁至匀东经济开发区,导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较2018年明显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纪检监察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7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纪检监察事务科目(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9.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造平塘留置点,且留置对象在逐步增加,相应经费增加;办公大楼搬迁购办公设备一批;新购执法执勤用车3辆;人员增加后,办案出差报销、车辆维护费用明显增多

(六)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7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2.73万元,比上年增加73.98万元,增长151.77%,增加原因是:新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增加,办案车辆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36万元,占99.7%比上年增加77.58万元,增长172.41%,增加原因是:新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增加,办案出差对车辆需求增大,车辆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0.3%,比上年减少3.6万元,降低40.01%,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4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办案出差对车辆需求量大,车辆维护费相应增加2018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工作督查及对口单位工作交流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7万元,2017年减少9.43万元,降低10.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机要件报送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支出绩效评价已按要求开展并向黔南州财政局报告

2)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了解了本单位人员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结余结转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等,强化了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推动了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制度的建设,促使单位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含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目标考核奖、行政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包含留置所管理和建设、办案人员差旅费支出、巡察工作经费支出等。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对高层次人才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贵州省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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