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及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州审计局对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黔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总体看,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加强财源建设做大“蛋糕”,稳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缩减“三公”经费,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基础和支撑。
一、州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
2019年州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3亿元(不含双龙新区)、支出66.3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亿元、支出2.35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8万元、支出371万元。本次审计在继续关注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事项的同时,认真落实2019年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将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列为重要审计内容。从审计情况看,州级财政进一步深化预算和财税体制改革,重点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发挥了财政的职能作用。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备费设置不规范。2019年州级财政将预备费与预留费捆绑设置共7,000万元,其中预备费2,000万元,按相关规定至少应单独设置预备费3,275.0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科学、不严谨。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8年完成634万元,2019年仅安排预算360万元,实际完成658万元,为预算的182.78%。
(二)预算执行方面。
1.少数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一是用预备费追加安排的州级兽医实验室项目,没有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推进情况安排和拨付资金,204.46万元资金未能及时使用发挥效益;二是用清收结余资金50万元重新安排、由州林业局实施的刺梨公共品牌创建项目进度缓慢。
2.未及时对职业年金数据进行清算。截至2020年3月21日,因统计时间节点及结算方式等原因,州本级财政全额供款参保单位职业年金清算数据发生了变动,但财政未及时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清算。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绩效目标编审覆盖率低,编报的绩效目标也未批复。2019年州本级预算单位共计161家,只有8家随同2019年度部门预算同步向州财政报送了绩效目标,覆盖率仅5%,州财政均未批复,且其中4家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存在编报内容不完整、文字或逻辑错误等情况,财政部门未要求预算单位调整完善并重新报送。
2.预算追加资金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经批准后,2019年向各单位追加预算资金59,797.52万元,各单位在申请资金时未主动申报资金绩效目标,财政也未督促各单位申报,最终下达资金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3.部分资金闲置且其中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进行绩效目标管理。为统筹使用资金,2019年6月至12月,州财政要求部分单位将2019年度预算资金82,154.16万元从州级国库陆续转入国库支付中心归集户。由于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34,212.11万元,仅占转入资金的41.64%,余47,942.05万元未使用。经延伸调查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5家单位,转入归集户的43,052.32万元截至2020年3月仍有37,261.32万元未使用,仅州生态环境局的19个项目由于项目推进缓慢,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2,094万元至审计时仍未使用。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州委宣传部代表2015年“都匀毛尖.世博名茶.百年庆典”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不审慎,协议条款不细化、不专业、不合理,且活动执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够,工作不主动,导致合同纠纷并造成损失228万元,已由州财政局于2019年6月用预留费支付。
2.州属高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改革后,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州委、州政府提出的“要形成机制,强化对各高校执行财政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其提高财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求不到位,监管跟进不及时。
另外,还存在财政专户部分资金转定期存款操作不够规范,出借国库支付中心归集户资金给相关单位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安排,州审计局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具备大数据审计条件的116家州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数据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资金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有14个单位的利息、租金等收入39.27万元、存量资金256.63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7.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有2个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公用经费40.98万元;有1个单位挪用项目资金11.28万元支付决策信息平台服务费。
(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有35个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写会计凭证摘要,仅简单填写“付费用”“划账”等内容,导致支出内容不明晰、会计记录不具体、财务信息不精准;有2个单位往来款213.57万元长期未清理;有1个单位没有及时撤销2018年至今未使用的1个专用存款账户;有5个单位购入的固定资产、各种软件系统等无形资产12.73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账、无形资产账核算。
(三)预算执行方面。有2个单位的7个项目进度缓慢,其中2个项目的中央和省级资金900万元尚未使用,5个已到建设期限的项目尚未完工,资金使用率低;还有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其中1家超预算支出89.7万元、另一家预算执行率偏低。
(四)落实相关政策不到位、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黔南幼专有251名贫困学生未享受国家相关补助、1名学生违规享受国家相关补助;多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19-2020学年的学杂费355.76万元,已退还249.25万元,尚余106.51万元未退还,涉及学生309名;未按规定从学费收入和住宿费收入中提取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共297.89万元;未按合同约定向食堂托管经营者和4个门面承租户收取卫生费36.59万元以及水电费。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通过对州本级、瓮安县、龙里县36个单位的审计,各县、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证金的清退、收取和返还方面。一是6个单位未及时退还1,560户企业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风险抵押金、投标保证金等7类涉企保证金及利息,共9,164.17万元。二是4个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收取保证金,涉及181户企业20.83亿元。
(二)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方面。一是龙里县文化娱乐协会违规收取15户企业的罚款0.45万元和6户企业的行业自律保证金2.4万元。二是州机动车驾驶培训协会重复收取11家会员的会费共计4.8万元。三是州工商联挤占州总商会会费17.6万元用于行政经费开支。
四、扶贫审计情况
2019年,对贵定等5个县(市)和2个极贫乡镇的脱贫攻坚情况,全州13个县(市、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3个县的广州对口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市、各部门持续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州部署,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积极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但审计仍发现问题40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05个、正在整改3个。主要是:
(一)部分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欠精准。一是5个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信息不精准、信息化管理不到位;二是3个县因未对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进行全覆盖排查等原因,未及时发放926人的教育精准扶贫资助107.97万元;三是7个县因财政困难等原因,未及时足额发放39,06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临时救助金5,369.66万元;四是2个县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教育、惠农补贴等扶贫政策性补助1,224次,涉及资金180.75万元;五是1个县未按计划完成3,765人的就业培训任务。
(二)少数地方违规使用和管理扶贫资金。一是3个县4个乡镇(社区)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套取资金、公款私存等情况,涉及金额204.93万元。如:惠水县好花红镇提供虚假报账资料套取项目劳务费79.39万元。二是2个县违规出借扶贫资金6,999.14万元,其中:“特惠贷”资金420万元转借给相关单位用于房地产开发等,极贫乡镇子基金和扶贫产业子基金6,579.14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或合作资本金等。
(三)扶贫项目和资金绩效管理需要强化。一是11个县(市、区)因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建设进度缓慢、结算不及时等原因,77,903.67万元扶贫资金闲置超过1年,其中省级以上资金66,860.83万元。二是3个县的7个农业大棚和养殖圈舍,因附属设施未能同步完成、没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经营、雪灾损坏等原因,导致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投资715.18万元;1个县2017年至2018年84个种养殖类产业扶贫项目3,174.71万元,因产量不高、成活率低等原因,无法实现预期效果。三是2个县极贫乡(镇)8个子基金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建设,未按计划完工41个。四是4个县15个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涉及农户396户。五是因安置房分配不及时,搬迁指标人数变动,安置点地理条件、配套设施、就业等条件不利于居住和后续发展造成搬迁户搬出等原因,7个县有545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闲置。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根据州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和组织部门委托,对都匀、福泉两市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都匀市2016、2017年度人工造林任务5,587.8亩未完成,土地开发项目新增水田指标63.39公顷实际达不到水田标准。二是福泉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造林437. 67公顷、都匀市占用基本农田454.52公顷和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0.52公顷实施人工造林。三是福泉市1个项目违法占用耕地22.78亩,都匀市2个项目违规占地20.8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4.48公顷)。四是福泉市54个重点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都匀市2个建设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3个灌溉工程未办理取水许可证。
(二)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抓实。一是都匀市仍有17个关闭或停产的矿山未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是都匀市新都汇商户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福泉市3个污水处理厂未实行雨污分流,部分污水直排入河。三是都匀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不符合运行条件擅自投入试运行,医疗废物处置系统扩能改建项目未经许可投入试运行。
(三)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都匀市、福泉市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罚没收入等51,226.91万元;都匀市未兑现2018年地方公益林补偿金636.35万元。二是都匀市2家公司取得的2个地块,共涉及国有建设用地82,270.47平方米,闲置达4年以上;因实际污水排放量未能达到污水处理设备开机运行条件,都匀市2个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资产闲置浪费。三是福泉市1个污水处理站项目处于停工状态,7个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六、部分州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完成大龙大道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杉木湖水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14.61亿元,审计核减7,835.37万元;组织复核审查州本级及经开区结算审计项目10个,送审金额12.03亿元,审计核减1.34亿元;指导州级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投资审计24个,涉及金额16,305万元,审减应付工程款1,622万元。同时,审计还揭示和反映了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审批手续不全、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部分管理房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资金损失浪费、项目工期延误时间较长、违法违规进行招投标、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超概算建设等问题。
七、审计查出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和部门落实责任主体,压实整改责任,正在积极整改。目前已上缴财政资金1,858.2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7,030.6万元,调整账目5,800万元;清退各类违规多收费用及清理各类保证金28,526.49万元,追回违规借款1,170.95万元,盘活闲置资金6,443.53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4万元,清退易地扶贫搬迁住房27套,清退错误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22人,促进完善建档立卡系统数据260条,盘活闲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181套,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4项,其他整改事项完成金额9,802.41万元。
下一步,州审计局将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切实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整改的情况将按州人大常委会的规定进行报告。
(一)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强化绩效意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财政部门要结合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施进度等分批安排资金;各预算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实施准备,全方面考虑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
(二)树牢过“紧日子、苦日子、穷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使用财政资金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纠正不合理不合规的支出。切实摸清家底,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该花的钱应当花出成效,确保资金用在为民谋利的刀刃上,通过政府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三)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2020年5月州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黔南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规则》。今后,将更加注重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间的联动,发挥人大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制度优势,纵深推进整改,通过问题整改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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