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司法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相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一)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
1.2020年,我局修定了《黔南州审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以及《黔南州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经黔南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并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2020年初及时编制行政执法人员名册并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目前,全局共有28人持有执法证。
2.按照审计机关2020年度项目计划,2020年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行政执法)42个,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审计,并在审计期间向被审计单位发布审计公告。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20年实施的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送达审计通知书、获取审计证据、征求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对象)意见、告知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和权利等。明确审计执法过程主要通过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文书档案进行记录。完善文字记录,从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整个综合行政执法全程文字留痕可追溯。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20年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取证、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组长审核、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四级审核模式,同时加强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工作,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审计证据充分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审计执法规范。
(五)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
一是执法证的保障,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审计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更换,确保有效执法;二是制度保障,编制了《黔南州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黔南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制度,确保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制可寻、依制审计;三是经费保障,实施的审计项目是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做到有计划、有预算,确保审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我局实施的审计项目未涉及行政惩罚、行政强制等,故未建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件卷宗。
(二)2020年没有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黔南州审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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