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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审计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在黔南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 全州审计机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全会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根据《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暂行办法》要求,将我局 2018 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2018 年,我州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服务黔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聚焦“三大攻坚战”,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全州共审计 163 个单位,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5.84 亿元,其中:违规金额 13.27 亿元,损失浪费金额 0.09 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112.48 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949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 13 件、18 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6件。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 14.48 万元、 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3.96亿元,审计挽回(避免)损失15.06亿元,核减投资额6.95 亿元,移送处理落实事项6件、3人。

(一)聚焦风险防范开展财政审计。2018 年,财政审计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促进财政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目标,重点审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全州共完成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 65 个,查出预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违规变更调整预算、未按规定征收缴纳收入、违规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等问题金额 120.92 亿元。《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全票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聚焦脱贫攻坚开展扶贫审计。围绕“促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促进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促进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目标,从全州审计机关选派审计干部150余人次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审计等项目。对我州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共 10 个方面 431 个问题(其中:保障性住房方面问题 350 个,棚户区改造方面问题59个,农村危房改造问题22个),查出问题金额28.84亿元,其中涉及财政资金8.62亿元。对我州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审计共发现问题142个,查出违规金额4,216.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4亿元。

(三)聚焦污染防治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部署,开展了对罗甸、长顺两县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以揭示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推动生态保护和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通过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 28 个。主要是未经审批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按规定对废弃矿山进行治理、工业园区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问题。

(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权力运行。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县、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全州共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个,涉及领导22人,查出违规金额1.62亿元、损失浪费资金1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5亿元。

(五)改进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审计法定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投资项目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全州共完成对75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涉及资金41亿元,核减投资额6.05亿元。

(六)抓突出问题整改,督促政策法规落地见效。通过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全年查出的应上交财政资金4.8亿元,已上交3.16亿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资金1.38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17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86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3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6.72亿元。通过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促进4个安置点项目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 309 户、将搬迁对象 8,161 人的信息补录入“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建设审批手续项目 22 个、促进制度出台或修改完善5项、促进项目开工17个、完工13个、加快进度99个,促进各项政策法规有效执行。

二、完善审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随着国家深化改革任务和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机关综合管理和业务开展方式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审计机关原来制定的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规范性文件无法完全满足改革后的管理要求。通过调研州县两级审计机关的制度建设情况,梳理州局机关原有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黔南州审计局制度汇编》。根据州委改革任务安排,起草《黔南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经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州委、州政府“两办”印发施行。方案的出台,为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为审计机关开展该项工作提供了指南。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2018 年9月,组织全州审计干部参加 2018 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统一考试,全部获得合格证书,并更换执法证,我局目前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均为在编工作人员,没有违规持证情况。

(二)严格依法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审计人员外出审计和审计机关作出审计结论,严格根据审计权责清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严格规范审计取证、审计查询审批、审计底稿编写等行为,严格规范审计报告出具、审计决定下达、案件线索移送、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强化对审计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为了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防范风险,落实责任,制定了《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审计机关内部各个业务环节应履行的职责,使每个事项每个环节责任可以追溯。

(二)强化审计组审计发现问题的内部复核、审理和业务会议讨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在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中,党员人数达到 2 人及以上的,均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并专设纪律监督员,把监督关口向审计一线前移。

(四)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公示栏张贴《审计公告》,公告审计项目名称、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廉政纪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五)在州政府网站公布《审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审计复核和质量检查,防范诉讼风险

(一)审计项目实行“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四级检查把关。

(二)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通过审计质量检查,提高全州审计人员防范审计风险的意识,增强排除项目质量风险隐患的能力。

(三)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州审计机关提高审计项目质量,防范诉讼风险。

六、推进“七五”普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情况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中央、省、州重要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作为第一要务,将宪法修正案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参加宪法知识答题,激励和教育审计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把对《审计法》的宣传落实到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进行《审计法》宣传。同时,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网站宣传等方式,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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