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及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安排,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机关对2021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落实财政政策更加有效。出台加强财源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设立州本级财源建设奖励资金和工业发展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加大争取力度,全州共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95亿元,广州协作支持资金4.69亿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双培育双服务”要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8亿元。二是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更加显著。压减公用经费和非重点、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1,420万元用于重点亟需领域,州本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连续3年下降。通过盘活存量资金、预算安排等方式清理消化暂付款2.42亿元。三是保民生守底线的导向更加鲜明。全州九项民生重点支出345.68亿元,占总支出的77.4%。强化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投入财政衔接专项资金29.28亿元,较上年增长16.6%。州级预算安排2,500万元用于粮油储备,坚决守好粮食安全底线。
一、州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州本级2021年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6亿元(不含双龙经济区),支出66.78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8亿元,支出6.91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1万元,支出5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6亿元,支出52.6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州级财政进一步深化预算和财税体制改革,财政职能作用得到发挥,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1.在预算编制方面:一是未及时将提前告知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059.8万元编入预算或编制不准确;二是代编预算18,00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中央、省级转移支付12,933万元;二是个别项目在上年还有结转结余资金的情况下又安排新的预算。
3.在盘活存量资金方面:一是未按规定收回部门结转两年以上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698.7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规模逐年递增且增幅较大,2021年当期结转结余7,027.24万元,较上年增长97.22%。
4.在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和专项资金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或下达的绩效目标不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未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被评价单位并督促其整改。
5.在专户管理方面:一是将其他项目资金16,400万元纳入粮食风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二是出借州级粮食贷款4,0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用粮食风险基金垫付该贷款利息975.75万元,至今未收回;三是州级偿债专户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安排的全州2021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我州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38.25亿元,涉及项目63个,已拨付项目单位38.1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未按规定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进行预算管理;二是3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14,504.23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10个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2个项目未经招投标直接发包或委托施工、监理,9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州商务局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州商务局出台了4项制度措施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城乡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提前拨付的专项资金存在风险;二是1个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进度慢;三是437.27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二、重点专项资金和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结果表明:州、县持续修订完善基本救助制度,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109个乡(镇、街道)设立“一站式”救助服务窗口,支出救助补助资金21.25亿元,实施救助补助249.1万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3县(市)因财力困难未履行救助补助资金地方支出责任1,006.41万元,4县(市)相关部门挪用资金15,083.81万元;二是集中供养救助机构履职方面,1县(市)相关单位违规办理18名身份来源不明儿童的收养手续、1个救助站长期救助不符合条件人员1名,5县(市)22个集中供养机构未落实消防、食品等安全要求;三是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方面,12县(市)均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等问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计情况。对都匀、龙里2县(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开展审计,结果表明:2县(市)2020年共筹集建设资金12.39亿元,至2020年底完成开工任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个、公租房14142套,纳入保障12553户。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9,190.9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支出,6,239.4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闲置;二是5个以前年度棚改项目未实施,个别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三是23个项目481套公租房空置,把不符合条件的471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1.对瓮安、罗甸2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项目116个、资金92,081.35万元,走访调查298户家庭。结果表明:2县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因论证不充分、缺乏技术指导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3个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3个项目形成损失2,801.67万元;二是5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三是部分农村改厕与污粪处理未同步进行、垃圾收集点设置未全面覆盖、垃圾清运不及时。
2.对三都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项目36个、涉及资金32.88亿元,走访移民户85户。结果表明:三都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4个,移民安置房12493套,已完成分配12031套。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前期规划不合理,部分移民搬迁意愿摸底不充分,未能科学合理统筹等原因,造成462套移民安置房闲置;二是1个种植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2个产业项目未履行利益联结机制;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定,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项目,14,100万元施工企业工程保证金被挪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1年,通过审计机关自行组织审计、组织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和购买服务开展审核等方式,全州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核)693个,送审金额248.73亿元,依法核减工程款46.51亿元。如:对都匀经济开发区易地扶贫搬迁中坝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揭示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建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资产闲置、工程结算价款不实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对福泉、龙里2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资金8,135.83万元,延伸调查企业22家,入户调查115户。结果表明:2县(市)积极落实“稳就业”要求,大力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3,414人次,支付培训补贴3,833.1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不规范,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规范、青年就业见习台账不准确等;二是41.02万元补贴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个别企业及培训机构多报培训人数,套取培训补贴63.53万元。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情况。对贵定、惠水、长顺3县保障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延伸调查56个部门及企业,抽查项目134个,涉及总投资62.56亿元。结果表明:3县均高度重视“两欠”化解工作,在县级财力困难情况下积极推进清理工作,已化解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628.03万元,化解中小企业账款19.2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机制不健全,有20个项目未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预防机制、18个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二是39个项目拖欠工程款18,787.45万元未纳入欠资台账。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核算不完整、不规范。1个部门未及时将县(市)分局上划资产入账管理核算;1所高校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挂账未清理、24个已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因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致使账务核算不规范、部分资产有实无账;1个部门32项办公设备未登记入账,2项已移交的资产未注销登记。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已购置近3年的1套设备仍闲置未发挥效益;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门面租金36.01万元;2家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处置收入未上缴34.08万元、坐支264.42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2户国有企业及其下属7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审计反映出,至2020年末国有资产总额71.28亿元,负债70.0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2亿元,2020年实现利润635.48万元,资产保值增值率104.52%。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转型项目运营效果不佳,近年来投资的3个项目处于亏损状态、4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1家公司存在名股实债情况,导致实际资产负债率过高;三是投资项目决策不当,造成损失34.33万元;四是下属1家企业资产管理混乱、底数不清。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2021年,在对平塘县自然资源资产开展审计的同时,组织全州12县(市)审计机关首次全面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7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和5个乡镇(街道)实施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存在国有建设用地长期批而未供、建设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即开工等问题;二是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存在县管河流划界任务未完成、公益林面积目标未完成等问题;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将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由于监管不到位,存在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违法占地等问题。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报告中审计指出的问题30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52个,已上缴财政资金78.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2,587.86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939.55万元,追回各类违规资金90.52万元,促进资金下拨或发放2,524.56万元,清理支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58.02万元,清理往来款项1,458.07万元,促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27项,处理问责9人。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督促有关县(市)和部门(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规定在下半年向州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门报告。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结合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及成果运用,稳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市场主体,落实激励奖补扶持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用于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三)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完善机制,抓好问题整改。抓实抓细审计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全州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联动与贯通协作,借助人大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制度优势,纵深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过整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健全和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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