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部门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中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全州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展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规划;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企业的管理,指导和制定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节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城镇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协调州际河流有关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性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水务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州水土保持站、州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所有单位财务均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共6个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供排水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水保科(黔南州节约用水办公室)、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州水务局总编制人数: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40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6人,退休136人。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
小计 |
行政人数 |
事业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州水务局本级 |
18 |
115 |
20 |
95 | |
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
13 |
12 |
12 |
||
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
38 |
37 |
34 |
3 | |
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 |
8 |
8 |
7 |
1 | |
州水土保持站 |
19 |
30 |
17 |
13 | |
州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
35 |
55 |
32 |
23 | |
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 |
27 |
25 |
25 |
||
合计 |
158 |
282 |
20 |
127 |
135 |
二、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2张报表,主要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单位运转经费明细表
(九)部门预算批复总表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三、2022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预算收入合计389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1.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91.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5万元,农林水支出345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59万元。
2022年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141.9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891.0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72.57万元,占总收入4.4%;住房保障收入188.59万元,占总收入4.8%,卫生健康收入73.5万元,占总收入1.9%;农林水收入3456.38万元,占总收入88.9%。
2022年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141.9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389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91.0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00%。较上年增加141.92万元,同比增长增长3.8%,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7万元,占总支出4.4%;住房保障支出188.59万元,占总支出4.8%,卫生健康支出73.5万元,占总支出1.9%;农林水支出3456.38万元,占总支出88.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89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1.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891.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7万元,占总支出4.4%;住房保障支出188.59万元,占总支出4.8%,卫生健康支出73.5万元,占总支出1.9%;农林水支出3456.38万元,占总支出88.9%。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1年相比,增加141.92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891.0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9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69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3%;项目支出119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7%。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7万元,占总支出4.4%;住房保障支出188.59万元,占总支出4.8%,卫生健康支出73.5万元,占总支出1.9%;农林水支出3456.38万元,占总支出88.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95.83万元,较上年增加177.7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29.96万元(含他交通费用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8%;公用经费支出16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2%。
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37.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1.7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8.6%;其他交通费用20.3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8%。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服务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不含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3.3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6.4%;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22.5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3.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618万元,较上年减少49.6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开支,继续执行压缩公用经费6%,压缩专项业务费9%用于重点支出政策。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88万元,较上年减少3.1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93万元,较上年减少41.5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使用科目造成的差异。
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率 |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合计 |
68.3 |
18.618 |
-49.682 |
-72.7% |
0.48%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5 |
0 |
-5 |
-100% |
0 |
二、公务接待费 |
3.8 |
0.688 |
-3.112 |
-81.9% |
0.02%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9.5 |
17.93 |
-41.57 |
-69.9% |
0.46% |
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9.5 |
17.93 |
-41.57 |
-69.9% |
0.46%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6.21万元(上年同样含福利费、工会经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开支,继续执行压缩公用经费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6万元,主要是因日常工作需要计划采购办公设备、信息设备等货物类资产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711.98万元,累计折旧502.56万元,净值209.4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3.37万元,通用设备70.89万元,专用设备19.4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5.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屋及构筑物移交县级管理单位、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按程序进行报废。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95.21万元。(详见附表)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部门(单位)2022年主要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个、配套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9条、开展12个县(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开展8条河流健康评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创建79家以上节水型单位、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项目方案编制(评审)5个以上等工作任务。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195.21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业务、非税成本支出、基本民生配套支出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民生配套资金54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45.6%;二是非税成本性资金400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33.5%。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pdf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黔南州水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黔南州水务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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