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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中小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全州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州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展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性标准。组织实施用水问题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规划;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企业的管理,指导和制定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节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城镇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协调州际河流有关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性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承担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水务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州水土保持站、州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所有单位财务均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局机关共6个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供排水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水保科(黔南州节约用水办公室)、运行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州水务局总编制人数: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40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43人,退休140人。

单位名称

编制数

实有人数

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离退休人数

州水务局本级

18

113

19


94

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13

11


11


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38

37


34

3

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

8

9


8

1

州水土保持站

19

30


17

13

州农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35

59


30

29

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7

24


24


合计

158

283

19

124

140

二、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我部门预算收入合计465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2.97万元,上年结转1065.4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5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58.44万元,按支出方向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8万元,农林水支出3660.27万元。

2023年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增加767.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拨款由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上年度的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列报;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465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2.97万元,占部门收入的77%,上年结转1065.47万元,占部门收入的23%。

2023年收入总额较上年增加767.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拨款由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上年度的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列报;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465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92.97万元,占部门支出的77%,上年结转1065.47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3%。

2023年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767.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拨款由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上年度的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列报;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65万元,占总支出15%;卫生健康支出112.78万元,占总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194.74万元,占总支出4%;农林水支出3660.27万元,占总支出7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5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2.97万元,上年结转1065.4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58.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6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住房保障支出194.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卫生健康支出112.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农林水支出3660.2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增加767.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拨款由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上年度的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列报;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58.44万元,较上年增加76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特定目标类项目的拨款由权责发生制变更为收付实现制,上年度的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收入列报;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9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项目支出155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住房保障支出19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卫生健康支出11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农林水支出366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098.96万元,较上年增加403.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6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2%;公用经费支出23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

人员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6.2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1%;商品服务支出66.3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6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7%。

公用经费构成情况,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8.3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67.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职工话费补助和伙食补助费)7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32%;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6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执行压缩公用经费15%用于重点支出政策。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5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执行压缩公用经费15%用于重点支出政策。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0.39%。

2023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

增减额

增减率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合计

18.618

18

-0.618

-3.3%

0.39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二、公务接待费

0.688

0.5

-0.188

-27.3%

0.0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93

17.5

-0.43

-2.4%

0.38

1、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93

17.5

-0.43

-2.4%

0.3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4.01万元,较上年减少15.74万元,主要原因:调整资金使用科目造成的差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405.1万元,主要是计划采购水利管理服务等服务类项目403.8万元,因水利日常工作需要计划采购办公设备等货物类项目1.3万元。较上年增加399.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需对水利管理服务等服务类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初,我单位国有资产原值2629.42万元,累计折旧537.32万元,净值2092.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0.85万元,通用设备48.1万元,专用设备1931.6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1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59.48万元。(详见附表)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我部门(单位)2023年主要完成水资源节约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利前期工作、防汛等工作任务。其中,将根据年度水利工作要求,计划完成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灌区建设)项目、 黔南州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贵定县独木河昌明至盘江河段全省河湖映射试点)、 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黔南州水资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经费项目、 2023年度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动态监测项目等20个项目。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1559.4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单位事业发展、非税成本支出、基本民生配套支出等方面,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有,一是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83.1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63%;二是非税成本性支出资金248.8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6%;三是单位发展专项资金175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11.2%;四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2.38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5.3%;五是原列单位事业发展资金70.2万元,占项目预算支出的4.5%。

1.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为了落实《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与《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2022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落实2022年取水口计量监测建设任务,逐步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地表水取水口、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取水口、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2022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项目建设任务为:对黔南州11个县区80个取用水户实现用水实时在线监控,合计监测站93处,监测点113处。其中管道型自动监测点105处,含新建102处、升级改造3处;渠道型自动监测点8处,含新建7处、升级改造1处。

(2)立项依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部分)预算的通知》(黔南财农〔2021〕230号)和《黔南州水务局关于黔南州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批复》(黔南水资〔2022〕30号),因此设立黔南州取水口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黔南州水务局关于黔南州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批复》(黔南水资〔2022〕30号)批复,本项目主要建设任务为对80户取用水户开展取水在线监测计量建设,合计建设监测站93处,监测点113处;对开展取水户在线监测设备“先建后补”试点的10处监测设备进行专项补助。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52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5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70万元。

2. 黔南州水资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2019年黔南州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完成,共计189个监测站点,对全州取水量较大的取水户实现的实时在线监控,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为了保证站点上报率和准确率,及时维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委托相关专业公司开展项目日常运维。

(2)立项依据。按照《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水资〔2017〕34号)要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谁建设谁管理的要求,分别承担相应的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任务,落实运行维护经费”,设立黔南州水资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按照《黔南州水资源在线监控运维方案》,项目的服务任务为对黔南州一期建设的水资源在线监控站点设备进行运行维护。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8万元。

3. 黔南州水资源公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开展2022年度黔南州水资源公报编制,发布黔南州2022年水资源基本信息。修编《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根据十四五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安全保障需求合理配置水资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立项依据。按照《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黔南委办字〔2019〕46号)批复的部门职责,州水务局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全州水资源公报。2021年10月,为及时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我局以“黔南水呈〔2021〕97号”请示州政府启动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分管副州长杨再军同志批示:“同意州水务局请示”。综上设立了“黔南州水资源公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两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黔南州2022年水资源公报编制;二是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7.2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27.2万元。

4. 黔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论证审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2014年,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4〕21号),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对水资源监测管理系统、水资源保护、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的投入。规范使用和管理水资源费,确保60%以上的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整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6〕221号),明确提出:规范技术审查行为,报告书审查费用一律由审批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实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因此,谋划黔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论证审查项目,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州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2)立项依据。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发〔2014〕21号)和《水利部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整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6〕221号)要求,设立黔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论证审查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两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黔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二是黔南州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48万元。

5. 2023年度水务局办公大楼维护、物业服务及车辆购置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依法依规履行机关日常管理职责,维修、维护办公大楼设备、设施及场所,确保正常运行,以保障水利工作正常开展。

(2)立项依据。黔南委办字〔2019〕46号 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定,设立2023年度水务局办公大楼维护、物业服务及车辆购置工作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本单位办公大楼维护、物业服务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物业管理;二是办公大楼维护。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20万元。

6.开展河湖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考核、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执法监管等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包括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等。

(2)立项依据。根据黔南委办字〔2019〕46号 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黔南编办通〔2019〕75号州委编办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州委编委关于印发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黔南州大中型灌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整合审批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6〕221号)等文件要求,设立开展河湖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考核、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执法监管等建设工作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河湖及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及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全州河流“四乱”问题、黑臭水体、非法采砂以及清岸清水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二是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提高全州水资源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三同时”的落实,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督促重点工程安全落实,保障年度治理任务的完成。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21万元。其中:差旅费4.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

7. 开展全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组织开展全州水利工程汛前、汛中、汛后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指导、帮助各县(市)开展抗旱救灾,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山洪灾害治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黔南委办字〔2019〕46号 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黔南编办通〔2019〕75号州委编办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立开展全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水旱灾害防御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全州水利工程汛前、汛中、汛后安全隐患检查排查;二是指导、帮助各县(市)开展抗旱救灾;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和山洪灾害治理。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万元。其中:差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

8. 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水政监察与执法宣传及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依法依规履行水务局机关日常管理职责,开展河湖长制日常巡河、督导检查及法制宣传等工作,以达到水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黔南委办字〔2019〕46号 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黔南编办通〔2019〕75号州委编办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州委编委关于印发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黔南州大中型灌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立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水政监察与执法宣传及水利综合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履行水务局机关日常管理职责及河湖长制日常巡河、督导检查及法制宣传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水务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河湖长制日常巡河、督导检查及法制宣传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0万元。其中:差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万元。

9.开展2023年供排水与水务(电)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开展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等。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根据黔南委办字〔2019〕46号 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水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黔南编办通〔2019〕75号州委编办关于印发黔南州水土保持站(黔南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州委编委关于印发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黔南州大中型灌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立开展2023年供排水与水务(电)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州供水、城镇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按规定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开展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及建设;做好灌区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等;二是加强全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质量安全及资金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作;四、开展水利等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加强水利人员技术水平。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0万元。其中:差旅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10. 大型水库、柳江流域治理项目日常建设管理及前期工作推进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大型水库主要涉及凤山水库建设管理,石龙、甲摆水库前期工作;凤山水库日常建设管理主要在福泉市、瓮安县,石龙水库建设地点主要在都匀市、甲摆水库建设地点主要在独山县。柳江流域治理项目主要涉及柳江(独山县、三都县段)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主要在独山县、三都县境内。

(2)立项依据。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批复,设立凤山水库项目;二是根据水利部关于报送贵州省黔南州石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设立石龙水库项目;三是根据关于印送贵州省黔南州甲摆水库工程方案设计报告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的函,设立甲摆水库项目;四是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十四五”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的通知(黔水计〔2022〕18号),设立柳江(独山县、三都县段)治理工程。

(3)实施主体。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三个大型水库、一个河道治理项目日常建设管理及前期工作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石龙、甲摆水库前期工作;二是凤山水库建设管理工作;三是柳江(独山县、三都县段)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0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

11. 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2〕95号)和《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省对下部分)建设任务的通知》(黔水资〔2022〕11号)文件要求,设立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何管理专项资金)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黔南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按照《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专项资金省对下部分)建设任务的通知》(黔水资〔2022〕1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用于9方面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二是水资源监控能力;三是黔南州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四是黔南州2022年用水调查统计技术服务;五是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六是全州水供排水工作培训;七是黔南州三江堰水生态教育基地二期;八是河湖健康评价;九是河长制公示牌建设。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79.1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1.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8万元。

12. 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灌区建设)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2022年中型灌区涉及都匀市匀南、惠水县雅水、平塘县罗甸县坝王河、长顺县广顺4个中型灌区,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5.24万亩,改造渠道84.17km。

(2)立项依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87号)文件要求,设立2022年都匀市匀南、惠水县雅水、平塘县罗甸县坝王河、长顺县广顺4个中型灌区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大中型灌区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黔南州水务局黔南水电〔2021〕3号、黔南水电〔2021〕4号、黔南水电〔2021〕5号、黔南水电〔2021〕6号批复,本项目用于灌区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于都匀市匀南、惠水县雅水、平塘县罗甸县坝王河、长顺县广顺4个灌区建设。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82.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82.51万元。

13. 黔南州最高设州级河长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2024-2026年)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黔南州最高设州级河长的22条河流,2024至2026年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将分别对黔南州围阻河、小七孔河、曹渡河、六硐河、麻线河、翁吟河、雍阳河、菜地河、长安河、水便河、排调河、罗苏河、蛮纳河、甜茶河、浪波河、西门河、京舟河、龙江、坝王河、三元河、独木河、摆所河22条河流现状进行调查,对推行河长制以来的治理保护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制定河流管理保护的目标任务,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参考。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水利部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设立黔南州最高设州级河长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2024-2026年)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河湖保护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本项目用于22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黔南州围阻河、小七孔河、曹渡河、六硐河、麻线河、翁吟河、雍阳河、菜地河、长安河、水便河、排调河、罗苏河、蛮纳河、甜茶河、浪波河、西门河、京舟河、龙江、坝王河、三元河、独木河、摆所河共22个“一河一策”方案。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59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59万元。

14. 黔南州2023年度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监测、管网普查及制定乡镇抗旱应急供水“一张图”工作经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2022年 7 月以来,全州持续出现高温少雨天气,因旱饮水困难人数呈现逐日递增趋势。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有效解决抗旱保民生问题,准确掌握群众饮水状况和供水水源水量保障情况,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抗旱应急保供水措施,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精确调度抗旱保供水工作的基础依据。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审议乡镇抗旱供水“一张图”等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 》(黔南水党议〔2022〕39 号)要求,开展黔南州12 县(市)乡镇抗旱供水“一张图”制定工作。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审议乡镇抗旱供水“一张图”等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 》(黔南水党议〔2022〕39 号)要求开展抗旱供水“一张图”工作,本项目用于抗旱供水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抗旱“一张图”;二是抗旱“一张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30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0万元。

15. 黔南州2023年技术审查业务委托费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方面: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批进度,做好项目储备,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对我州中小河流治理的支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方面: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和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在报请审批(核准、备案)时,应当附具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2)立项依据。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黔水计〔2018〕2号),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各市(州)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变更审批,市(州)不得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县;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贵州省河道条例》第十四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设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文件要求,设立黔南州2023年技术审查业务委托费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中小河流治理及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技术审查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技术审查;二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技术审查。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46万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技术审查36万元;洪水影响评价审批项目技术审查10万元。

16. 黔南州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贵定县独木河昌明至盘江河段全省河湖映射试点)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查清独木河支流新安河、马家洞河、垫冲河及仙山河4条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隐患,优化独木河雨水情监测站网布局,提升站网通讯保障能力,构建集监测数据收集、传输、“四预”可视化等功能的山洪灾害防御综合体系,实施本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部分)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2〕76号)文件要求,设立黔南州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贵定县独木河昌明至盘江河段全省河湖映射试点)。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黔南州水务局关于黔南州2022年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贵定县独木河昌明至盘江河段全省河湖映射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南水汛旱〔2022〕26号),本项目用于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分析评价、水位雨量站补充及北斗三号卫星通信通道建设三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独木河支流新安河、马家洞河、垫冲河及仙山河4条小流域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分析评价、水位雨量站补充及北斗三号卫星通信通道建设。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180.5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140.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40.17万元。

17. “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析报告、黔南州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为省、州、县水利部门抓好“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提高“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编制《“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析报告》;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实时向州、县(市)水务局推送气象站点雨量数据。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2〕114号)文件要求,设立“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析报告、黔南州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中共黔南州水务局党组2022年第12次(扩大)会议议定,本项目用于“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析报告编制、黔南州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两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编制《“中国天眼”核心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析报告》;二是购买黔南州气象防灾减灾智能服务。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3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3万元。

18. 黔南州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编制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为直观、全面展示各县(市)防洪风险,实现挂图作战,帮助县(市)新上任政府分管领导、水务局局长厘清家底,精准调度,有力有效减轻洪水灾害损失,编制黔南州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

(2)立项依据。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2〕153号)文件要求,设立黔南州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编制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根据中共黔南州水务局党组2022年第12次(扩大)会议议定,本项目用于全州 12 县(市)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编制工作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编制黔南州州级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二是编制12县(市)重点防洪区域布控图。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0.2万元。其中:项目资料打印费用0.2万元。

19. 2023年度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动态监测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水土保持示范创建以综合防治水土流失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一批高标准的水土保持示范样板,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贵州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示》文件要求,设立2023年度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和动态监测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站。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水土保持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2023年度水土保持示范创建;二是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项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2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28万元。

20. 黔南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方案评审资金落实情况是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考核指标之一。水保〔2019〕160号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组织开展技术评审,评审费用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评审费用。

(2)立项依据。根据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示》、《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文件要求,设立黔南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项目。

(3)实施主体。黔南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站。

(4)实施方案。本项目用于水土保持项目技术评审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资金用于州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拟安排项目预算97.6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97.6万元。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运转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类项目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未参改单位事业编制车辆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开展公务活动。

7.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8. 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9.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四、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本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共含15张报表,主要如下: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转经费明细表

(八)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明细表

(十)部门预算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公开附件。

详见公开附件。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pdf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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