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 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说明
http://www.qiannan.gov.cn/uploadfiles/201608/02/2016080215313584868892.xls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能: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制定全州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保护的分级分类标准和工作规范完成州文广局布置的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承担全州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业务指导、普查、申报、培训等相关工作, 组织各类文化遗产宣传活动,进行理论研究、推广保护出版科研成果、申报科研课题、做好文化保护数据库建设、举办学术展览(演)、非遗项目传承人培训等服务工作。
2. 年初在职职工8人。年末在职职工8人 离休0人 退休 4人。
(二)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 目前已赴三都,惠水,独山,都匀四县进行现场采集同时还对各县非遗工作者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功申报3个非遗保护项目 。
3、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指导。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黔南非遗,州非遗中心以多种形式开展《水书习俗》培训,在荔波和三都分别开展了6次培训共参加培训学员400多人,让传承人懂得非遗保护政策,更促进了传承人学习水书的积极性。
二、单位2015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总安排数是1,095,107元,其中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批复数是692129元,2070199其他其他文化创作与保护批复数是130000元。失业保险金费7990元,工伤保险费1998生育保险2397元, 医疗保险费23970元,住房公积金费是47940元,购房补贴是188683元。与上年对比预算安排多出255952元。变动原因:是人员的职称变动和社会保险变动差旅费增加等原因,所以今年预算经费大余上年数。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数是1095107元,年底财政拨款数是1505804.91元,期末预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多出410697.91元,原因是增加了目标考核奖等346584元(其中2014年是56000元,2015年是232000元和工资改革补发款58584元)。住房公积金增加13890元,购房补贴增加144361.71元。
(2)总支出1,963,368.3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8,040.20元,商品服务支出577,998.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1,175.7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154元。用增加数冲销457563.46元和上年余额冲销438347.34元。余额1665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2019999)支出是346584元,文化与保护(2070111)支出是786674元,其他文化(2070199)支出是13000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2080302)的补助支出是799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支出是1998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5)支出是2397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2100502)支出是23970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是61830,购房补贴(2210203)支出是144361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1.2015年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我单位无公务用车,都是用于租车时产生的燃料费,截至2015年年末,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度,我单位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02元,与上年同时期增加比例为-0.90%,主要用三都县文联来联系工作接待支出。
4.差旅费本年共支出6.3万元。
5.培训费10.5万元
6.会议费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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