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5年度
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一)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我州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沟通,开展所在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及时准确向州委、州政府及州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二)负责州领导和州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州重要组团以及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三)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州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完成州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和配合我州在珠三角地区的投资促进重大活动,参与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客商邀请等有关工作。为州级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的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
(五)抓好所在区域招商引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与所在区域内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联系,强化其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推介发布我州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完善客商资源信息库,建立健全招商网络;开展行业发展、产业转移等情况的调研,抓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对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协助州有关部门、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在珠三角地区的项目洽谈引进工作,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州企业与珠三角地区企业之间的投资合作。
(七)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黔南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提供相关服务。
(八)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黔南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扩大黔南影响力,提高黔南知名度。
(九)受州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州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负责区域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州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州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黔南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州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十)在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卫生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黔南籍劳务人员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县(市)、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所在区域内设立办事机构工作,帮助其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黔南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十二)办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州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人员编制及年末实有人数:事业编制共4人,2016年上半年实有在编人数4人。
二、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黔南州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在黔南州委、州政府及广州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州市协作办公室和贵州省驻广州办事处的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州委、州政府2015年工作部署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目标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办事处“窗口、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好服务黔南、服务广州“双向”服务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来办事处紧扣州委、州政府深入实施创新型驱动、开放型后发赶超和“一圈两翼”发展三大战略,在广州及泛珠三角广泛深入招商引商。办事处围绕“工业强州”战略、打造旅游产业升级版、承接高铁经济等三大工作重心,在广州及泛珠三角地区的能源、化工、建材、民族医药、装备制造、旅游产业、交通物流等企业对黔南进行广泛深入推介,坚持积极参与推动和加强广州黔南两地的区域合作为先导,充分发挥办事处“窗口”、“桥梁”作用,积极开展“双向服务”,推动两地经济合作,不断邀请广州及泛珠三角地区的优强客商到我州考察、投资,服务州县各级与广州市企业互访座谈,服务双方人才与交流活动,服务州、县政府在广东省的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广东企业赴我州考察,服务和帮助企业在对珠三角的推荐、宣传、联系工作、加大外联力度、拓展招商工作新思路等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安排、服务州四家班子领导考察珠三角优强企业。6月10-11日,州委龙长春书记率瓮安县政府赴广州中建四局考察;8月4-5日,黔南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向红琼率州有关部门一行23人赴佛山市开展为期2天的参观考察活动,重点参观考察佛山市产业园区、国家高新区的沙盘和广工大数控研究院及广东金融高新区,9月21-22日,向州长率州政府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建设工作现场会暨首届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联席会》,并签署了《贵广、南广高铁沿线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刘建民副州长率队赴佛山、深圳等地考察旅游度假项目,重点考察佛山市顺德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长鹿农庄、佛山市影视基地城、岭南新天地(旧城改造项目)、深圳华侨城等项目;5月14日胡晓剑副州长率队州直有关部门赴广州考察港口及自贸区相关工作,学习借鉴广州市在港口和自贸区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6月17日,州政府桑丽副秘书长及剑江集团唐世东董事长赴广州市南沙区考察自贸区相关工作。
二是积极主动安排泛珠三角优强客商到我州进行投资考察。6月8-11日,组织广州市景区协会赴我州进行旅游项目的考察,期间与我州签订了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战略合作协议;6月13-16日,组织了中国酒店用品协会及广东地产商会、广东信基集团、广东广弘集团、赴我州进行商务考察,其中重点考察了我州都匀经济开发区和荔波县部分建设项目,并对部分项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我办近一年的努力和协调,首个韩国专业旅游考察团一行17人于7月31日-8月4日对我州开展为期5天的黔南旅游线路考察活动,考察团由韩国旅游界专业人士组成,此次赴我州主要就旅游线路、高尔夫文化交流、徒步旅行、学生夏令营等方面进行考察,此次考察活动是我州第一个国际旅游的专业团队,为下一步开辟韩国赴我州热线旅游、提高我州旅游景区国际知名度、扩大宣传和推介我州旅游文化产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6月30日至7月5日,办事处促成并派员全程协调与服务广东卫视《一起旅游吧》对我州荔波县进行旅游宣传片的拍摄,并在广东卫视进行2期共50分钟的宣传播放,同时该片将译为韩文在韩国进行播放,将荔波县旅游景区的地域文化、民族特色以及优美的风景进行广泛宣传,为我州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旅行社及提升旅游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积极引线搭桥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服务。6月15-18日,为推进我州融资工作,经我办多方努力,促成了深圳中信集团与我州剑江投资公司实质性接触与交流,洽谈效果明显,我办将继续跟进,做好必要的协调与服务工作;经我办长达3个月的多次协调与服务,我州荔波县与韩国江源道襄阳郡建立国际友好城市相关事宜实现双方互访,2015年10月1-5日应韩国江原道襄阳郡郡守金振夏邀请,荔波县委书记尹德俊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对韩国襄阳郡进行访问,双方就旅游开发、产业合作等领域进行深入交流,此行还对韩国部分旅游开发、旧城改造、商业区景观打造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与有关企业负责人就荔波县开发国际旅游深入洽谈,11月4-7日韩国威姿旅行社社长率队回访荔波、瓮安等地,下步将在韩国率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
四是加大外联力度,拓展招商工作新思路。为最大限度的宣传和扩展我办的工作平台与信息来源,今年我办一是加大了与广州市各类经济协会、商会的联系与友谊、扩大贵州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及省内其它兄弟州驻穗办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我州瓮安、独山、三都驻穗办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联动机制,全面加强我州招商工作一盘棋的力度;全年办事处邀请不同部门、行业、企业负责人到办事处座谈共30余次,宣传我州、推介项目。
五是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2015年我办完成招商引资106.54亿元(意向签约),落户我州的项目分别是:昌明经济开发区景都家具生产加工项目、荔波县朝阳八烂蜜柚种植建设项目、贵定县绿春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及深加工项目、贵定县联宏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惠水县广东家居建材博览园、都匀市西苑大桥、福泉市瑞德铝土矿加工项目、平塘县通州万亩中药材种植及深加工项目、平塘县铁皮石斛三产融合新型农业建设项目、龙里县万科综合物流仓储项目、福泉市抽水蓄能电站开发项目、荔波“互联网+流通”和“互联网+旅游”产业建设(广州奇码科技)、惠水县钢结构房屋拼装式活动板房加工及安装项目、平塘县贵广建材生产建设项目、平塘县通州产业园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惠水县年产600万公斤大米生产线扩建项目、独山县生活垃圾碳化热解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罗甸县饲料加工厂项目、福泉市强丰重晶石加工项目等19个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州委、州政府下达的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三、预决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我处预算财政总收入为1035568.00元,其中,行政运行746298.59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000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650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33.00元,住房公积金13203.00元,购房补贴50787.00元,退休人员支出82351.00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035568.00元。
本年总支出为1339388.88元,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49698.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517.86元。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
今年我处年初预算总收入为801022元,实际全年收入为1544757.59元。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
(1)2015年较上年总收入基本持平。
(2)2015年较上年总支出增加539343.26元,增长53.64%,主要是涉及规范第三次津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产生的基本支出。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462589.2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21054.5元,2014年支出169830.1元,同比增加了30.16%。
(四)重点支出安排率
今年我处资金安排的重点是各类服务接待工作和招商引资活动。
(五)预算完成率
2015年我处财政拨款收入1035568.00元,支出992296.04元,完成率95.82%,主要涉及规范第三次津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产生的基本支出。
(六)公用经费控制率
2015年州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我处日常公用经费为600000.00元,年末支出共计824609.86元,预算完成率达137.43%。主要涉及规范第三次津补贴,调整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产生的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控制率
我处2015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17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000.00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其他定额公用经费10000.00元。年末支出221054.5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296.9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5969.90元,差旅费38574.60元。
(八)政府采购执行率
我处物资采购均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执法率达100%。
(九)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我处于2013年3月起,重新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我处财务制度,推行财务联签制及大额资金会议决定制,修订了公务接待、财务开支、车辆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保障资金财产安全和加强廉政建设。
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做好资产管理、会计、出纳等各项工作。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十)资产管理情况
我处按照《黔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进行配置、处置报废管理,固定资产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每年末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对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按照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置,以确保我处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利用率。2015年末,我处固定资产共计828526.89元,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总额为828526.89元,利用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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