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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黔南布依族苗族州审计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草拟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的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全州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作出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根据需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州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州级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使用州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和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定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中央、省投资或以中央、省投资为主的在黔南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州级投资或州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州级地方金融机构和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监督在黔南的国家金融部门、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和垂管单位的财务收支。

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有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州级驻外机构及其国有资产开展审计监督。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州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对县级领导干部及属于州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7)依法执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州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报告。

(9)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全州审计机关业务,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开展全省审计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干部业务培训。

(11)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职责,黔南州审计局设8个科室、1个中心,即:办公室、社保与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外资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法制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和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

2016年系州本级财政一级预算核算单位,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本单位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员52人,其中:在职37人、退休15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755.9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01.13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减少及本年度没有其他收入。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07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89万元,占83.23%;项目支出120.88万元,占16.77%。

(四)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累计财政收入723.07万元。较上年减少83.76万元;本年没有其他收入。

财政预算资金情况。财政下达预算共计723.0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602.23万元;年度预算调整120.84万元为业务经费及人员经费等。

2.本年财政拨款累计支出71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1.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8.4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5%;项目经费支出120.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6.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15.98万元,占58.13%;审计业务支出15.26万元,占2.13%;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16.78万元,占16.3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万元,占13.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占0.39%;医疗保障支出25.67万元,占3.59%;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43.63万元,占6.1%。

4.“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2.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支出4.75万元,下降27.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5万元,较上年减少6.84万元,下降56.11%,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5.15万元,较上年增支0.2万元,增幅4%,主要2016年度涉及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事项,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及县(市)审计局到州局对接相关事宜增加;本年度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1.88万元,是根据州政府安排1人次参与出国(境)活动。

5.会议费累计支出12.61万元,较上年减少6.71万元。主要是减少各种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费支出。

6.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13万元。

(五)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通过政府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5.98万元。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2016年末资产总额2140.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1.3万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649.66万元,其中:般公务用车2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行政运行:为保障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审计业务: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黔南州审计局

                                 2017年8月4日

 

黔南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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