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黔南州城乡规划局2016年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黔南州城乡规划局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正县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州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工作规程。组织制定全州城镇化和城乡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
(二)指导全州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涉及全州城乡规划中的全局性、长远性及县市域重大问题,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点项目的选址与定点;负责全州城乡各类规划的审查、审定和报批;管理全州城乡规划档案;参与指导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负责州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指导各县(市)、都匀开发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协调配合各县(市)、都匀开发区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城镇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指导全州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四)指导全州城乡规划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负责州级限额以内全州城乡规划经济圈、中心城市及重要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的统一发放及规划验收工作。
(五)负责全州城乡规划行政执法监察、行政复议、应诉等各类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的查处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州规划技术工作和城乡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六)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实施;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查报批前置技术咨询及核准工作;负责全州规划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检查工作。
(七)承担州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州城乡规划局设3个内设机构,下设三个事业编制单位(包括黔南州规划院、执法大队、督查办公室)
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州城乡规划局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规划发展科、项目管理科)和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州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州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和城乡规划执法支队)
州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40名。其中:行政在编人员7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30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464.22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489.07万元,比上年增加24.85万元,同比增长5.35%,其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因)。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653.2万元,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534.33万元,比上年减少118.87万元,同比降低18.20%,其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原因)。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
2.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
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率=534.33/588.11×100%=90.86%
人员经费开支比率=人员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 100%=408.83/534.33×100%=76.25%
公用经费开支比率=公用经费开支额/经费支出总额×100%=107.89/534.33×100%=20.19%
公用经费人均开支额=公用经费开支额/人员总数
=107.89/37=2.92万元
结余结转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53.78/588.11×100%=9.15%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107.89/107.89=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 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19/25×100%=4.76%
三、收入来源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财政拨款489.07万元,上年结余99.4万元,累计收入58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7万元
四、一般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局总支出53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9万元,2015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4.87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18.48万元。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支出 |
合计 |
2015 |
6.73 |
1.55 |
4.90 |
13.17 |
2016 |
0 |
1.11 |
0.08 |
1.19 |
其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万元)
车辆运行费减少的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属无公务用车单位,因此2016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制订公务接待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严格控制压缩接待标准,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今年减少出国出境支出原因:2016年我局无出国境情况,产生的800元费用为补交上年出国境学习费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一)关于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关于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1、2016年本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支出的800元为补交2015年底出国境费用。
2、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车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3、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批次12次,公务接待人次约168人,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接待支出,以及下级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用餐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采购有关规定,采购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一批,经费支出4.59万元。完善采购手续并报州财政局采购办审批备案。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局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加强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固定资产配置合理并要求本局各部门规范使用,废旧固定资产报废按相关文件和国资局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并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购置的资产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截止2016年12月31日,黔南州城乡规划局用地方财政经费购入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如下: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价值43.0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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