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州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州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承办省委、省政府及各委(厅)和州委、州人大常委会交给州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处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州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州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州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7、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办理省人大、州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州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
9、负责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州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协助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州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县(市)、各部门向州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1、负责拟订全州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州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并指导、督促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2、办理州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16 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033.69万元。(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9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8.8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0.47万元,占85.32%;项目支出535.29万元,占14.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016.63万元。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增加2017年离退休人员目标考核奖;4、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专项款。(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49.51万元,增长102.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对职工培训费用增加;4、加大扶贫支出;5、应急办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7.48万元,占77.79%;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9万元,占3.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43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410万元,占11.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124.09万元,占3.3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980.4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5.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对职工培训费用增加;4、加大扶贫支出;5、应急办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1099.32 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对职工培训费用增加;4、加大扶贫支出;5、应急办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46.85 万元,支出决算为993.3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1.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对职工培训费用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544.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2017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当年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2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当年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37.0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45.52万元,支出决算为47.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1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长。
(六)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7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1.96万元,,比上年减少48.04万元,降低20.02%,减少原因是:1、公务用车支出减少;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96万元,占30.19%,比上年增加47.96万元,增长479.58%,增加原因是:2017年增加省政府组织出国开展招商引资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62万元,占64.4%,比上年减少56.38万元,降低31.3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38万元,占5.41%,比上年减少39.62万元,降低79.24%,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96万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2017年参加省政府组织出国开展招商引资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0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4万元。主要用于:1、根据黔南管函【2017】37号文件州应急办购两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10.38万元。具体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8万元,主要是:用于国内公务接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36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72万元,比2016年增加309.85万元,增长46.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正常增长;(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对职工培训费用增加;(4)、加大扶贫支出;(5)、应急办经费支出;(6)、黔南数据函【2017】14号“云上贵州”共享平台专项款、2017年离退休人员目标考核奖和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专项款在2017年均未付,已在2018年年初付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7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支出,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州政府办各项工作稳固提升。
3、扎实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走基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加快推进“志智双扶·感恩奋进”思想扶贫工作。
5、认真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相关绩效指标
1、抓好公文处理。对符合体例格式、政策法规要求的各类来文及时分办、拟办、送签、转办。不定期下发公文错情通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来文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严格按规范行文。
2、抓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段应急值守和值班抽查。
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开展3次综合应急演练。开展(参加)州级宣传活动2次,组织应急系统集中培训1次。修编应急预案2个。及时办理反馈省、州领导批示件。及时办理省转州办理反馈的扶贫专线转办、督办件。
3、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转交和办理省、州交办的建议提案,完成交办工作。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对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对州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情况。
4、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来文或留言情况做好省长、州长信箱网民留言答复办理。 编制印发《黔南州人民政府公报》6期。
(三)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1、着力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层层把好收文关,全年共收文10115份,其中协同平台处理8969份,共退文达600余件,共编发《来文错情通报》3期,对17个单位公文错情进行了通报,全年共制发文件2172份,处理密码电报227份,机要挂号919件,未出现漏登、漏发等情况。
2、着力提升信息服务质量。截止8月底(从9月起此项工作划归州委州政府信息综合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89条,获国办、省办采用48条。
3、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法定节假日、主汛期、十九大期间州政府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畅通。二是严格执行值班抽查、值守情况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上级抽查,加强对下级抽查,发现脱岗及时通报和追责。全年共制发《值班快报》244期、《重要工作信息及值班抽查情况通报》12期。五是加强应急演练,做到未雨绸缪。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地震应急疏散救援、“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反恐处突警务实战、城市综合体灭火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网络安全工作应急处置、H7N9疫情联合处置等大型州级综合应急演练。
4、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一是及时召开协调会逐件精准明确承办单位,确保“主办单位找准、协办单位找全”;采取实地调研、会议督办、电话调度、网上沟通、业务指导等有力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二是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平台,规范办理流程及文书格式,实现网上交办、网上审核。全年共完成省交办的23件全国、省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办理;完成553件州本级建议、提案交办、督办。
5、着力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5条(州政府公开发布116条)。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4件(其中信函渠道收到13件,网络渠道收到1件),办结率100%,多数申请人表示满意。严控时限确保网民满意答复。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查阅网民留言,对每条网民留言均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根据留言内容缓急程度,分别采取电话催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的方式催办督办。全年办理省长信箱、州长信箱网民留言共2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 100%。网民留言渐成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力的重要渠道。
6、抓好政务外网运行。加大门户网站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督促各级各部门必须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公布,确保不得出现“僵尸网站”。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816条,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积极推动政务数据“聚通用”有序开展。完成州级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打造12345综合服务系统、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7、深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抓好集中学习,办公室党组、机关党委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各支部集中学习并由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宣讲,组成三个宣讲组,分别深入到我办党建扶贫点平塘县新合村、兴发村和拉全村开展宣讲,按照“四进四送”要求,主动将大会精神送到基层和群众当中。
8、扎实有效抓好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选派3名年富力强的干部深入到党建扶贫点开展驻村帮扶,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工作经费每人每年2万元,积极帮助所在村协调项目资金800余万元。建立3个帮扶工作组扶助3个小康驻村帮扶点,帮扶工作组成员(副县级及以上干部13人)每人联系帮扶3户贫困户,确保每户贫困户每年有1000元的帮扶基金。深入帮扶点与乡(镇)、村支两委及贫困户共谋脱贫对策,落实帮扶资金60多万元。春节、“七·一”期间,到驻村帮扶点慰问贫困群众、困难党员共计104户。组织5家州直单位开展走进广惠社区活动2次,为社区解决帮扶资金20000元和大米、食用油、棉被等微心愿物资。组织干部职工为龙潭社会贫困大学生谈福云捐款3580元。
9、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及州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等,补足干部精神之钙,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同时,组织干部到都匀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大家汲取教训,加强自律,不触碰党纪国法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净化廉政环境。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第一操守,强化“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制定办公室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狠抓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过节报告、述德述职述廉和诫勉谈话等制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金。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补助经费。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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